運動部組織法三讀 拚今年掛牌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運動部組織法、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 聯合報記者林澔一/攝影
朝野同聲力挺之下,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運動部組織法,未來臺灣體育發展將不再側重競技運動,改以全民運動爲核心,並帶動運動產業、競技運動發展。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指出,未來將密集籌備,讓運動部能在今年掛牌。
行政院會去年十月送出運動部組織法等九部配套修法草案與立法草案,立法院會上週五展開馬拉松式修法,增加中央政府機關員額,替運動部開路,昨天立法院會,在場立委都未提出異議,有共識完成法制作業。
根據三讀條文,運動部設計爲「一部、一署、三中心」,將主掌國家運動政策研擬,培育運動產業發展及運動產業人才等十大事項。其中,「全民運動署」掌管全民運動政策的規畫,以及海洋、水域與山林運動,新興、極限與傳統民俗運動的規畫、推動、輔導、獎勵及執行等。
此次也新設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也於昨天完成立法,三讀條文明定,未來落實運動賽事產業化、培育運動產業專業人才與媒合等。
鄭麗君指出,運動部將透過社團、社區、俱樂部等,不同年齡都能蓬勃運動、競技風氣,帶動運動產業生態系與競技運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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