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嗆「你像男人嗎」? 聯手女兒痛毆...年收200萬被打到失能

▲北市男子妻子岳父母聯手圍毆。(圖/示意圖記者李鍾泉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在中鋼擔任技術員財產及收入達200萬元,一次在岳母家中糾紛,先是被岳母嗆「撿角」(臺語,指沒有用)、「你看看這像是個男人嗎」?又遭妻子和岳父母聯手痛毆,導致右眼內斜視、複視,一狀告法院。法院根據醫院鑑定報告,認定李男已符合勞保失能標準,判決李妻等3人應賠112萬元。

判決指出,前(2015)年3月間,岳母在家中當着孩子訓斥李男,語氣相當辱人,「撿角」、「你看看這像是個男人嗎?你來看看」、「就說他像女人一樣,就要做一次割掉這樣還聽不懂啦......」,接着又出手毆打,妻子也同時出手,不顧孩子在場直接甩巴掌

隔月,妻子、岳母、岳父再度聯手出擊,於李男家中毆打他臉部頭部身體,導致腦震盪症侯羣和右眼鈍挫傷並結膜下出血及眼高壓。李男不堪受辱提起訴訟,要求妻子與岳父母賠償醫藥費撫慰金勞動損失

妻子和岳父母坦承出手傷人,但認爲李男傷勢並不嚴重,更指眼睛的傷勢診斷書是在衝突後半年纔出現,無法證明和3人有關。此外,岳父國中畢業任職工地、岳母小學畢業從事家庭理髮、妻子大學畢業餐廳上班,3人財產及收入微少,反觀李男任職中鋼,財產及收入高達200多萬元,雙方社經地位懸殊,求償金額過高。

法官參酌醫院鑑定報告,加上李男符合勞保第十三級失能標準,有勞動能力減損考量醫療費用支出、勞動力減損和精神慰撫金,判決妻子和岳父母共賠償1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