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藍色小屋」見面 噁心特教師!公車亭性侵國中女學生
國中特教狼師約女學生在公車等候亭見面,竟然予以性侵得逞。(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國中特教班老師阿華(化名),明知14歲女學生(A女)有輕度智能障礙,心智程度不及常人,性自主理解能力及判斷能力不足,竟爲了滿足一己之性慾,2022年4月初至5月間,在學校女廁、社區公車候車亭,利用A女因智能不足而不知抗拒,親吻嘴巴,再撫摸胸部、臀部,並以手指及生殖器性侵得逞3次。
法院審理,阿華矢口否認犯罪,辯稱:「A女是輕度智能障礙的特教生,我是他的國文老師,大部分都在教他寫字、認字、學習成語等,我都聽她分享生活上的事情,有時會陪她走路走到放學的地點,到校門口。」
我與她有用通訊軟體互動,我跟她沒有互加好友,但我有私訊她,我不確定她有沒有加我好友。2人對話紀錄中的「小藍屋」、「藍色小屋」是她家那裡的公車亭,我與他相約在那裡,是因爲在學校她的導師會限制她來跟我聊天,我不知道導師爲何要限制,她心情不好,導師就不讓她來上我的課。
A女只有那段時間是一個人,可以利用那段10分鐘的時間跟我講話,是她主動約我的,我是一個有求必應的老師,學生要求我就會做到。答應在學校外見面,這是我的疏失。
我會叫A女「寶貝」,是因爲在特教班裡面,每位同學我都叫寶貝。我向他表示,「喜歡寶貝身上的味道」、「香香」,是因爲在上課時,她會跟我分享她洗髮精的味道,因爲她坐我旁邊,會跟我說她換洗髮精,會問我喜不喜歡那個味道,所以我在放學後才用通訊軟體迴應她這件事。我認爲2人的訊息互動,不是正常老師與特教生的互動,這是我的疏失。
我會要A女刪除訊息,是我有時會講一些不好聽的口頭襌,有時會講學校老師的壞話,所以我不太想讓人知道這些話,纔會叫A女刪訊息。A女指稱我在2022年4月初至5月間,在學校女廁、公車站候車亭內,對她親吻、撫摸胸部、臀部,還性侵她,我沒有做這樣的事。
我不知道A女爲何要這樣說,而且我4月人也不在,我回家鄉顧小孩,我當時有請假1個多月,學校有請假紀錄。
法官審酌,阿華竟爲滿足一己色慾,罔顧A女身心、人格之健全發展及心靈感受,見A女有智能障礙,心智程度不及常人,性自主理解能力及判斷能力不足,利用擔任A女教師之機會,在A女不知抗拒下,對A女爲性交行爲,使A女身心受創並留下難以磨滅之陰影。
法官認,阿華嚴重戕害A女心靈及兩性認知之健全發展,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毫無悔意,日前依法判決,阿華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共3罪,分別處刑4年2月、4年、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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