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到期…續簽美中科技協議? 美方分2派
實施四十四年的「美中科技協議」將於八月廿七日到期,是否繼續簽署將是對美中兩國關係的重大考驗,且問題在於美方。支持續簽的一派認爲,合作的好處大於風險;反對者則表示,續簽等於向北京發出信號,美國並不擔憂風險。
美中科技協議是一九七九年一月卅一日時任大陸國務院副總理的鄧小平訪美時與卡特總統共同簽署,也是兩國政府第一個正式合作協議,確立雙方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框架,議定大約每五年續簽一次。
美中科技協議不具有約束力,但兩國四十多年來在協議框架下,相繼簽訂卅多個協議,涉及廿多個領域,覆蓋衛生健康、氣候變化、生態保護及核能安全等,並共享多個實驗數據。
歐巴馬時代的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主任霍爾德倫是支持派,認爲在此協議下,爲兩國實驗室與實驗室、大學與大學、科學家與科學家之間的合作提供了許可,加強合作有助兩國科學家之間建立個人關係,其中有許多後來更成爲高級官員。
但反對派認爲中方是利用協議竊取美國技術,衆院美國與中共競爭特別委員會六月致函國務卿布林肯,強烈建議不要續簽,理由是擔心美中科技協議下的研究會加強大陸的軍工綜合體。委員會主席蓋拉格指延長協議,只會危及美國的研究及智慧財產權。
賓州大學中國計劃主任摩爾指出,一九七九年中國的科技能力遠遠落後於美國,很難想像現在的水平,當時從沒考慮到競爭、智慧財產權等問題。
美國國家科學院國際事務和科學外交主任蒙哥馬利則說,正因爲中國的科技水平與一九七九年完全不同,這更有理由在適當和可能的情況下,維持美中之間的國際科學合作。
她認爲,對國家安全、智慧財產權及競爭力等存在擔憂是合理的,但應根據這些擔憂來修改協議,而非放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