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裡青埔第2納骨塔位挨批太貴 收費調降通過代表會審議

苗栗苑裡青埔生命紀念館第2座納骨塔預計明年中旬完工啓用。(苑裡鎮公所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苗栗縣苑裡鎮青埔生命紀念館第2座納骨塔,預計明年中旬完工啓用,鎮公所原擬收取4萬元管理費,較第1座納骨塔管理費僅收6000元暴增6倍,挨批太貴,案送代表會審議被要求再評估價格,最後平均工程造價及考量鄰近鄉鎮市納骨塔收費,大砍管理費至1萬8000元,12月通過代表會審議。

苑裡鎮青埔生命紀念館正在興建第2納骨塔,工程經費高達1.8億元,相較第1納骨塔造價僅約8000萬元高貴許多,鎮公所因此研擬提高塔位使用費及管理費,其中永久管理費原擬收取4萬元,因高出第1納骨塔管理費6倍之多,讓鎮民代表直呼「難以接受」。

鎮民代表會主席洪晃琦指出,鎮公所提案修正「苗栗縣苑裡鎮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新增第2納骨堂收費表及退費規定,原先骨骸位使用費及管理費總價要收6萬至8萬元、骨灰位要收5萬至7萬元,但對於塔位費用如何估算卻是交代不清,因此代表們要求鎮公所再評估。

洪晃琦表示,日前通過審議的收費標準,是依據工程造價1.8億元,加上後續工程款還有9000多萬元,總共約2.7億元,除以納骨塔總容納量有2萬4000個塔位,因此均價約爲1萬1250元,再乘以3倍,其中1/3是成本,其餘則是管理費與利潤,利潤還需要繳給縣府當公基金

洪晃琦說明,收費標準修正後,骨骸位總價降爲3萬5000元至4萬元、骨灰位爲3萬元至4萬2000元,價格包含1萬8000元的50年永久管理費,並且取消第1納骨塔地下室骨骸(灰)罐每日50元暫存費,另外低收入戶免收使用費及管理費、中低收入戶免收使用費,邊緣戶則授權鎮長裁定是否免收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