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連續上班35天「昏倒腦溢血」 公司判賠近580萬

▲旺全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外觀。(圖/翻攝Google map)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旺全國際公司一位51歲楊姓員工,因連上35天班腦溢血,送醫急救後勞動能力減損勞檢單位調查後發現,楊男倒地前一天工時達14.5小時,前一個月甚至天天上班超過10小時,明顯違反勞基法,除了被依違反勞基法開罰之外,屏東地院判旺全公司須賠將近58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在旺全擔任水產加工作業員的楊男,於2014年12月20日下午突然暈倒,緊急送醫診斷後發現腦出血高血壓,導致無法繼續工作。楊男認爲公司違反勞基法,求償600多萬元。

對此旺全公司認爲楊男病發當日中午外出大量飲酒,加上平時有抽菸、喝酒習慣,「昏倒非職災」,認爲楊男必須要自負70%過失責任

不過勞檢單位調查後發現,楊男在發病前1天工時長達14.5小時,而且連續35天上班都沒休假,法官負荷過重」是造成楊男發病的主要因子,而且發病後楊男勞動力減損57%,判決旺全公司要給付楊男5,792,57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