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災現場報導」─從第一線記者角度觀察

上班族來說,強風驟雨政府宣佈停班停課,算是賺到一天休息;對記者而言,停班停課則如同國中國文課本對發語辭的解釋:「無義」。

尤其,從臺北看天下,總覺得地方記者平常都涼涼沒事幹,遇到狂風暴雨,臺北長官坐在辦公大樓裡,感受不到風雨打在臉上還要舉着攝影機的痛苦,不知道從A鄉到B鎮的距離遠近,以及當中路程是否暢通,甚至完全沒想到記者的車子也需要加油這回事。

克服物理困難赴現場

發佈低壓預報或是颱風訊息,皮最先繃緊的一定是可能登陸地點的那個縣市駐地。駐地記者手中通常有一份警消通訊錄,勤勞一點的會跟消防分隊值班臺通電話,這裡是災情第一時間受理單位,但記住,這只是新聞線索,還不是新聞發生地。

盡責的記者該做的,是得知災情發生之處後立馬趕往,怎麼去現場呢?通常記者都是開着自己的破車去,過程中必須審時慎度,看到淹水要衡量自己衝不衝得過去,有路樹擋道要下車連拖帶拉,克服各種困難抵達目的。

到達現場後,要找制高點拍下災情,最好是一畫面可以呈現水淹多深,一個景看到大自然的無情,然後要找到「人」,拍家裡淹水的慘況,拍災民臉上的表情,拍滅頂的汽機車,最好還有消防隊員揹着、抱着受困民衆,或是橡皮艇載着民衆、家犬家當涉水逃生的景象

拍攝困難度遠勝想像

有攝影概念的人都知道,下雨天整個畫面都灰濛濛的,要拍到清楚的焦距都不太容易,何況拍攝者可能人就站在水裡,淋着雨,還要用塑膠袋把相機攝影機包起來,免得器材進水損失更大。拍攝災情困難度遠比想像中要高。

災情往往都是稍縱即逝,淹水最高的情況可能只維持半小時一小時,雨勢一減緩就退去了。拍到,電視臺可能一播兩三天,搞得好像整個屏東高雄都變成水鄉澤國,但事實上真正淹水也就那兩條街的那兩小時,這是閱聽人與採訪記者間很大的落差。

還要求記者泡水自拍

這些都還是報社、電視臺正常要求的畫面呈現。近來各媒體要求愈來愈變態,有的要求記者用手機自拍一段人泡在水裡的畫面,有的要求去海邊拍屢勸不願離去的釣客遊客。日昨高雄港有5艘貨輪大浪擱淺,記者好不容易趕到港邊拍照,把照片傳回,卻被嫌棄:「不能一張照片放進5艘船嗎?」

屏東縣做爲這回豪雨成災的南臺灣唯一沒有停班停課的縣市,屏東記者早就認份的出門採訪災情,把停班停課的爭議留給臺北編輯臺來處理。

責任制沒在計算工時

至於記者的停班停課工時該怎樣算?醒醒吧,真正採訪線上的記者,沒有人在算上下班時間的,不管《勞基法》怎麼樣修,官員學界討論得再深入,新聞業就是責任制,有點良心的長官幫你計一天加班,自己找時間補休,更多的就是「呵呵哈哈辛苦了」一句帶過。

寫到這裡,不免要爲地方記者向報社請命:就算沒有配發小艇水上摩托車,要人家冒險犯難沖水災現場,至少花點錢買幾件救生衣,多少顧一點人命安全,也算是做做功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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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廣平公民記者。本文轉載自全民論壇》,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