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勞保局:可繼續參加勞保、就業保險

爲營造友善育兒的職場環境,並鼓勵父母共同陪伴子女成長,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滿6個月以上,撫育3歲以下子女,並經僱主同意育嬰留職停薪的勞工,即可依規定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又爲減輕僱主及被保險人負擔,勞工育嬰續保期間,原由僱主負擔之70%保險費,不須繳納,由政府補助;被保險人應負擔之20%保險費,可依其意願選擇遞延3年繳納。

爲簡政便民,勞保局已將育嬰津貼及育嬰續保兩張申請書表合一,投保單位只要填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續保申請書」即可同時爲員工申請津貼及續保。除了紙本申報以外,「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亦可線上申報育嬰續保,簡單、快速又便利,投保單位可多加利用。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2022年申請育嬰續保人數爲8.7萬人,較2021年度(7.9萬人)成長約8千人,其中男性申請比率由19.74%成長至24.66%,顯示我國隨着性別平權觀念推廣,養育分工觀念已逐漸改變,更多父母選擇共同分擔子女照顧責任,並透過申請育嬰續保,讓保障延續育兒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