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按月請領 已有80萬人受惠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按月請領。(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下週就是母親節勞動部特別提醒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規定,並未限制勞工須一次申請6個月,只要在期限內可分次請領。

勞動部指出,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父母雙方可協調在子女滿3歲前,可以向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而父母有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且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均可向勞工保險局申請最長6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標準按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成發給

另外,根據勞工保險局統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自開辦至110年3月底止,已有80萬人受惠,其中爸爸請領狀況,也從開辦時的4千多人,累計成長至13萬人。

勞動部也提醒,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後,若被查到「沒有育嬰事實」者就會被取消,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並未限制一次請領6個月,津貼是按月請領,讓勞工朋友能夠安心陪伴孩子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