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完售」字眼恐欺罔不實 公平會將主動調查

預售屋廣告常有「完售」字樣,往往營造出「再晚就買不到」的購買心理,公平會表示,「完售」會讓消費者在急迫與輕率下做出決定,恐有廣告不實或欺罔有失公平情形,公平會將主動調查預售屋廣告。(本報系資料照)

預售屋廣告常有「完售」字樣,往往營造出「再晚就買不到」的購買心理,公平會表示,「完售」會讓消費者在急迫與輕率下做出決定,恐有廣告不實或欺罔有失公平情形,公平會將主動調查預售屋廣告。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公平會主委李鎂表示,當民衆看到預售屋廣告寫着「完售」,大多會聯想到「沒得買」、「沒有了」,但若只是優先議價意向,但連屋價坪數、停車位、交屋日期、移轉所有權都不知道,這樣還能叫完售嗎?

李鎂指出,任何物價波動有其市場機制,公平會不是處理價格高低,而是處理交易秩序,尤其一個人一輩子說不定只買一次房,因此我們買賣房屋的經驗相當不足,預售屋的公設和房間數只有建商和廣告主知道,「完售」往往造成不買就買不到的購買心理,這會讓消費者在急迫與輕率下做出決定,因此建商和廣告主有義務提供透明資訊,並讓消費者在知情的情況下購屋。

李鎂說,房地產廣告對消費者影響太大,且一旦有消費糾紛是冗長的程序,因此不能有不實廣告、欺罔顯示不公的行爲,目前已有聯合稽查小組配合稽查,針對預售屋廣告,公平會也會積極主動處理,「完售在法律上沒有完整定義,但要讓消費者知道真實資訊。」

舉例來說,臺中市北屯區11期重劃區某建案據聞2房的房型在2小時全數售出,但事實上紅單銷售戶數僅50戶,該案已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