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學者期滿年薪遽減離職? 教育部:10人有8人獲續聘
教育部表示,第一期玉山學者有10人屆滿,其中8人獲續聘。(林志成攝)
針對有媒體報導「玉山學者期滿,年薪遽減難留人」,教育部今天表示,目前第一期玉山學者陸續屆滿,截至今年7月,已到期的玉山學者共10人,其中9位申請續聘,8位獲通過。
爲吸引傑出的國際人才到國內大學服務,教育部自2018年起年推動玉山學者計劃,玉山學者在法定薪資以外的補助,每年至多500萬元,一次覈定3年;玉山青年學者在法定薪資以外的補助,每年至多150萬元,一次覈定5年。
另教育部也提供獲補助期間每年每人至多150萬元的行政及業務費,可用於行政助理人事費 、教學及研究業務費及學者本人當年度機票款等。
教育部表示,玉山學者以3年爲一期、玉山青年學者以5年爲一期,期滿仍得申請續聘。而未通過續聘申請者,學校也得運用高教深耕彈性薪資經費繼續聘任。教育部也會視計劃推動成效、學者學術表現及各校支援配套等情形滾動修正,以利卓越的玉山學者留臺發展。
教育部指出,玉山學者第一期屆滿可申請續聘審查,教育部採隨到隨審,由學者繳交續聘申請書及執行報告,依所屬類科由教育部送請各類科召集人及專家學者審查,審查重點爲學者的研究、教學與服務表現,以及學校申請計劃原定目標暨支持機制執行成效。
教育部也強調,大學與教育部爲共同協力支持玉山學者深耕臺灣,學校需搭配教育部的補助經費,學校應聘任玉山學者爲專任教師,並提供不低於國立大學教師同職級的法定薪資待遇,包括本俸、學術研究加給及主管加給等。
同時大學也應提供教學或研究所需經費與設備、行政或教學研究助理人事費、教師與其親屬機票、住宿與搬遷費、子女教育協助事項等。而爲協助玉山學者與校內教研人員共同組成團隊共同執行教學或研究計劃,團隊成員應包括校內副教授職級以下成員或博士後研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