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龍縣檢察院強化家庭教育指導 助力父母依法帶娃
父母監管缺失、家庭教育不當,是發生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重要原因。近年來,麗江市玉龍縣人民檢察院通過引入社會專業力量,將家庭教育指導工作覆蓋所有涉未刑事案件。
玉龍縣人民檢察院邀請家庭教育指導師,集中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父母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督促父母依法履行教育監護職責。家庭教育指導師用紮實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從父母角度出發,引導父母重視和關注孩子的需求和情感,向父母傳授了實用、高效的家庭教育技巧,比如:如何增進親子交流、如何巧妙化解親子矛盾、如何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建立理解信任的家庭關係。積極引導孩子尊重父母、理解父母、信任父母,爲改善家庭關係,提升監管質效做出努力。
“李某本次犯罪的部分誘因是缺乏父母監管,在社會上結交了不良朋友,你們要教會其如何正確處理友伴關係,當朋友提出可能涉及違法犯罪活動的‘邀請’應當直接拒絕……”玉龍縣檢察院、家庭教育指導師根據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以《督促監護令》或《家庭教育指導令》的形式,對父母提出了多方面的家庭教育、監督管理要求。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保護是未成年人保護的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存在嚴重不良行爲或者實施犯罪行爲,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根據情況對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並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在案件辦理中,該院不斷深化家庭教育指導,通過良好的雙向溝通,爲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家庭成長環境和機會,指引他們走上陽光正道,開啓美好人生。
本報記者 姜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