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交通部展開洽談 遠通電收ETC 可望續約9年

遠通電收由遠傳、東元、精誠、神通四家公司共同組成,2007年與高公局簽訂爲期18年四個月的合約,經營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上路後,始終維持超過99%以上的扣款精準度(2022年高達99.98%),並創造每年24億元的減碳效益,目前累積847萬有效用戶。

高速公路局官員表示,遠通電收的ETC契約預計2025年12月結束,經過績效評估,遠通電收穫得優先續約,正在談優先續約事項。

依規定,廠商必須先提供繼續營運的投資計劃書,遠通已在年初把計劃書送給高公局,投資計劃書是否可行、財務報價、維護費用是否合理等面向最受到關注。

官員說,當初簽定的是BOT契約,高速公路局會檢視2025年契約結束後,ETC資產要移給政府,初步估計約有2萬~3萬件資產移交,日前完成資產總檢查,現正審視資產總檢查的報告,接着開始審查業者的繼續投資計劃,預計2023年底會有初步結論,2024年初完成議約簽約,屆時若順利簽約OT,預計可以再獲得九年經營權。

反之,如果遠通電收開價太高要求超額利潤等狀況出現,預計將在2024年初重新招商。趙興華說,目前討論順利,初步來看問題不大。

遠通電收2003~2015年累積虧損45億元,爲健全財務結構在2016年減資消除虧損,資本額從64.5億元減爲30億元,惟若還原減資金額,統計到去年底仍有24.6億元虧損,估計2025年底仍虧損約18億元。

高公局瞭解遠通財務尚未轉正,強調優先續約後一定會給業者合理利潤,根據何時可能會轉正來審視繼續投資計劃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