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批券商罰單出爐,中信、東吳、渤海等月內相繼領罰單

今年以來,從嚴監管信號不斷釋放,對於執業質量存在問題的中介機構,監管持續重拳出擊。

就在近期,渤海證券、浙商證券同日“吃罰單”,被證監會或地方證監局處罰。其中,前者因此前的股權財務顧問業務未勤勉盡責被罰;後者因投行業務盡調履職不到位、保薦費低價競爭被罰,2名保代也被責令改正。

除上述兩家之外,11月至今,中信證券、東吳證券也先後遭罰,均事發投行業務違規。在中介機構“申報及擔責”的背景下,IPO撤單後也仍將被追責,中信證券此番被深交所出具監管函,事發皓吉達創業板IPO項目,該公司已於今年4月因撤材料而終止上市審覈。

東吳證券也因舊案吃了罰單。此次公司及4名保代被證監會行政處罰,合計罰沒金額超千萬,事發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這兩個定增項目未勤勉盡責。

浙商證券投行涉低價競爭被“點名”

浙江證監局本月15日發佈的兩則監管措施決定,均指向浙商證券,一是對該券商出具警示函,二是對該券商的兩名保代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浙商證券此次被罰,事發投行業務違規,浙江證監局“點名”了該券商保薦費低價競爭的情況。

據披露,浙商證券投行業務的個別項目存在保薦工作獨立性不足,未有效督促發行人如實披露歷次聘請保薦機構情況,部分盡職調查工作履職不到位,立項環節對項目重要風險點關注不足,內核環節未充分關注項目組對內核委員問題答覆的事實依據等情況。

同時,個別項目保薦費用收取過低,存在收費顯著低於行業定價水平的不正當競爭情形。

浙商證券的2名保代被罰,原因是在浙江星星冷鏈集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星星冷鏈”)IPO項目中存在違規。

據披露,李婧暉、王一鳴在上述項目中,部分盡調工作未勤勉盡責、未有效督促發行人如實披露歷次聘請保薦機構情況、工作獨立性不足。浙江證監局對兩人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

去年11月初,星星冷鏈IPO終止。上交所官網顯示,該公司上市申請於去年3月獲受理,擬登陸滬市主板,保薦機構爲浙商證券、中信證券。但僅8個月後,因撤材料,該公司IPO終止。

渤海證券被證監會處罰,則事發財務顧問業務違規。

11月15日,渤海證券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告知書。據披露,該公司涉嫌歷史上承做的某股權財務顧問業務未勤勉盡責一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完畢,擬對公司責令改正,合計罰沒約226.42萬元。

5月初,渤海證券突遭立案,根據披露,公司被立案原因是涉嫌財務顧問業務違法違規。

罰單落地,渤海證券被市場所關注的還有其漫漫上市路,目前該公司已闖關A股八年、IPO排隊近三年。

據公開報道,早在2016年,渤海證券就與光大證券簽訂上市輔導協議,但直到五年後才邁出實質性步伐。2021年12月,證監會受理該公司A股IPO申請。

目前,因財報更新原因,渤海證券IPO處於中止狀態。據上交所10月底披露,因發行人需要更換申報會計師,該所中止對渤海證券的發行上市審覈。

渤海證券IPO審計機構爲普華永道中天。9月中旬,普華永道處罰落地,在此之前,渤海證券於當月月初在官網發佈對IPO審計機構進行邀標選聘的公告。

東吳證券因定增舊案被罰超千萬

在上述兩家券商吃罰單之前,月初,東吳證券、中信證券也先後被罰,且均事發投行業務違規。

因兩宗定增舊案,東吳證券及公司4名保代合計被罰沒超千萬。

早在今年4月,東吳證券曾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

7個月後,處罰落地。東吳證券11月9日披露,在國美通訊2020年定增項目中,經查明,公司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張琦、王新爲簽字保代。

在紫鑫藥業2014年定增項目中,東吳證券在保薦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持續督導報告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蔣序全、李佳佳爲簽字保代。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爲,證監會對東吳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針對兩項目合計罰沒約1336萬。4名保代被給予警告,合計被罰170萬。

中信證券及公司2名保代則因一單已終止的IPO項目,被深交所出具了監管函。

據深交所網站11月8日消息,中信證券在皓吉達創業板IPO項目中存在兩項違規行爲,一是對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認定和控制權穩定性的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二是未督促發行人準確、完整披露控股股東的重大股權轉讓情況。

因此,深交所對中信證券採取書面警示的監管措施。該項目保代胡濱、楊銳彬,被深交所給予六個月不接受其簽字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紀律處分。

資料顯示,去年9月底,皓吉達創業板上市申請獲深交所受理,次月進入問詢階段。但在今年4月初,該公司因撤材料而終止了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