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幼兒照顧假…勞團籲比照 勞部憂財源
公務人員擬針對育有六歲以下子女者新增一年七天的幼兒照顧假,銓敘部政務次長朱楠賢說,日前已找相關部會開會,但其他部會仍有不同意見,未達共識,預計近日再開會,希望好的規定能及早上路。
至於民團呼籲勞工比照公務員,家庭照顧假同樣有薪,勞動部條平司長黃維琛則說,僱主考量成本、人力調度問題,若僱主負擔沉重,反而助長潛在的就業歧視;若以就業保險支應有薪家庭照顧假,預估光一天就負擔近一○七億元,財源會是大問題。
朱楠賢表示,幼兒照顧假是新增的假別,獨立於事假、家庭照顧假,出發點是鼓勵育嬰,草案中提出的幼兒照顧假是以小時爲單位,切割後平均分配在一年內,交由機關自行決定如何運用調配。
不過朱楠賢坦言,有單位擔心將增加職務代理或現職公務員負擔,讓非幼兒家長的公務員更累;教師部分,也需增加代課鐘點費,費用誰出?針對機關內不同身分別是否一體適用,目前未有共識。後續還要再找教育部、勞動部、衛福部等相關單位交換意見,希望適用範圍愈大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