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分類阻不良 限制時長防沉迷
■VCG/圖
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網絡不良信息、網絡不良社交等問題一直以來較爲突出,嚴重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如何保障和引導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網絡?
日前,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法”),專門增設了“網絡保護”一章。針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等問題,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網絡遊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等網絡服務提供者,都應當針對未成年人的使用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新法”將從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新法細化諸多管理功能
近年來,未成年人沉迷網遊、直播等網絡產品和服務不能自拔造成悲劇的事件時有發生。新法規定,由國家建立統一的未成年人網絡遊戲電子身份認證系統;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避免提供可能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的內容;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爲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提供便利。
在網絡遊戲方面,新法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遊戲實行時間管理,每日22時至次日8時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對遊戲產品進行分類,作出提示,並採取技術措施,不得讓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其接觸的遊戲或者遊戲功能。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苑寧寧表示,新法對近年來社會普遍關注的未成年人網絡成癮、網遊沉迷等問題,作出制度性設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對網絡遊戲產品進行分類,有利於促進我國未成年人網絡信息分類管理制度的形成。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則表示,由國家建立統一的未成年人網絡遊戲電子身份認證系統,不僅可以解決平臺掌握大量未成年人個人信息造成的隱私泄露問題,還可以更好地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
主流遊戲廠商歡迎新法出臺
事實上,在未成年人保護和遊戲防沉迷這件事上,國家一直在探索。早在2007年,新聞出版總署等8部門就聯合發佈了《關於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實施網絡遊戲防沉迷系統的通知》,要求各網絡遊戲運營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在所有網絡遊戲中開發設置網絡遊戲防沉迷系統,並嚴格按照配套的《網絡遊戲防沉迷系統實名認證方案》加以實施。
對於新法的出臺,主流廠商持歡迎態度。因爲主流遊戲廠商早已推出了自律性的未成年人保護措施:例如,網易遊戲推出了“家長關愛平臺”,允許家長查詢子女遊戲資料、進行遊戲時間和消費管理;騰訊遊戲的“成長守護平臺”不但允許家長監督子女,而且允許老師監督學生;未滿13歲用戶每日限玩1小時,13-18歲用戶每日限玩2小時。
有業內人士接受新快報記者採訪時指出,越是大型的遊戲公司,就越重視提前適應監管趨勢、避免違規操作。如今的技術水平,早已經能夠讓遊戲廠商和服務商做到有效限制未成年人接觸遊戲的機會與時間。以某遊戲廠商爲例,其遊戲產品的防沉迷措施趨向於覆蓋全年齡和全產品,並積極與手機廠商聯動,通過限制時間、採用人臉識別等高科技輔助手段多角度落實防沉迷機制,無形中在行業內形成了一定的啓發和推動作用。
當然,遊戲廠商的自律措施,其嚴格程度肯定無法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比。在現實中,未成年人盜用成年人身份證、以技術手段繞過實名認證等現象時有發生;沒有采用自律性未成年人保護措施的遊戲廠商也不在少數。而新法的實施,將從法律層面對這些進行規範,迫使更多的中小遊戲公司儘快實現全面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