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環境 創造卓越/揭露自然風險 降低企業財務衝擊

目前各國主管機關都尚未將TNFD或生物多樣性相關揭露納入強制性的規範當中。 美聯社

目前各國主管機關都尚未將TNFD或生物多樣性相關揭露納入強制性的規範當中,不過已有許多國內外企業自主出版生物多樣性相關的揭露報告,以迴應有關評比的要求。

除了CDP氣候變遷問卷外,道瓊永續指數(DJSI)用以參考納入成分股標準的企業永續評鑑方法(CSA)也自2022年起在金融業以外的企業問卷當中,新增生物多樣性的單獨題組,檢核企業是否關注生物多樣性之重要性與風險,以及是否做出達成淨正向影響(NPI),或實現淨零損失的承諾、是否鑑別價值鏈對生物多樣性的依賴、影響,以及有關風險。

掌握資金流向的金融產業(包含保險、銀行、多元化金融)則在永續金融的相關題目中被期待應訂定與投融資標的針對生物多樣性議題進行溝通的相關指引。而由金管會針對本國銀行、保險、證券業者所推動的永續金融評鑑當中,期待金融業能推動對自然生態保護、水資源管理的相關作爲,核心概念都與自然相關風險的管理與鑑別息息相關。

隨着企業須關注的風險議題逐漸多樣化,風險之間也將交互影響與連動,使對它們的鑑別與管理變得更加複雜。標普(S&P)的研究即發現,全球現存營運中的兩萬四千多個礦山與採礦地點中,約有5%位於生物多樣性關鍵區域(KBA)。而在與KBA有重疊的1,276個礦區當中,有29%是用於開採和低碳能源與滿足能源轉型的礦物。顯現在實現能源轉型的同時,管理相關生產流程對生物多樣性造成的負面影響也成爲一項極爲重大且複雜的挑戰。

第28屆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國會議(COP28),除了將針對《巴黎協定》後全球各國氣候行動的執行情況進行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也將針對自然生態、土地與海洋利用、糧食等與氣候變遷密不可分的議題進行討論。期待能聚集全球各國政府與企業領袖的力量,在2030年前逐步推進《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生物多樣性目標。

儘管氣候風險與生物多樣性風險的關注重點與方法學有所不同,但在有關財務資訊的揭露脈絡與核心上,本質卻都是相同的,都在於企業能否回答投資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最最關注的兩大問題——「哪些風險將對企業造成重大的財務衝擊?」、「針對這些重大風險,有關的因應措施可能造成經營策略與成本結構產生哪些變化?」

企業同時依賴也影響着自然,自然領域的正負面變化爲企業帶來自然相關的風險與機會,最終對於企業財務風險與機會的衝擊,便取決於企業如何行動與管理。一旦鑑別出這些風險和機會並得以開始衡量與評估其價值,便可以考量如何將其適切地整合至企業決策中。

(作者是安侯永續發展顧問公司執行副總、副總經理,系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