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夜店滋事毆警 國安局軍官關切打破警局玻璃門和解
國安局陳姓軍官打破派出所大門,已和解及修復後,臺北地檢署今天將他不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國安局臺北站1名陳姓軍官去年12月和張姓友人到夜店喝酒,離去前張與其他酒客口角,還揮拳毆打處理員警而被帶回派出所,陳男趕到派出所關切卻被警方要求離開,但陳男因疑似關門太用力,當場弄碎派出所門口兩扇玻璃門,並被警方依毀損公物罪嫌送辦,由於臺北地檢署認爲陳男並非故意毀損,且已修復玻璃門與警方和解,今(9)日將陳男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陳姓國安局軍官,去年12月19日凌晨2時許,與張姓友人在北市信義區夜店飲酒,離去時卻發生張與其他酒客口角衝突,轄區三張犁派出所據報派員前往處理時,張男卻揮拳打警員,被依現行犯逮捕帶回派出所。
陳男隨後趕往派出所關切,被警方請陳男離開,不料陳男關上派出所玻璃門時,疑用力過猛,致兩扇玻璃門同時碎裂,於是警方也依毀損公物罪嫌將他逮捕移送北檢,由檢方復訊後諭令以3萬元交保,而國安局事後也予以懲處。
陳男辯稱,關門不慎用力過猛,不知道玻璃門會因此碎裂,檢方採信陳說詞,加上事後陳男已與警方和解,並修好玻璃門,今將陳男不起訴,其友張男涉嫌毆警部分尚未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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