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北市府賣個資 議會促訂法規

臺北市政府去年成立資料治理委員會民衆擔心個人資料被泄露,市議員4日提案要求市府訂自治條例,確保個資只供市政研究,不得對外販售或讓特定人士使用。(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政府去年創建大數據中心,同時設立負責資料應用、整合的資料治理委員會,市長柯文聲稱「委員會將規畫販賣民衆個資、討論收費機制」,嚇得市議員4日趕緊提案,要求市府訂定自治條例,確保個資只供市政研究。北市資訊局承諾開放資料謹守去識別化,絕不涉及個資、販賣。

議員提案 只做市政研究

打着公開透明的柯市府近年推動資料開放,去年更傳出有意販售民衆個資供商業使用,柯文哲當時透露,資治委員會將討論公益使用、產業獲利的收費機制,市府秘書長陳志銘也說,在資料安全前提下,將不會限制企業使用。

市府想賣個資讓民衆與議員相當擔心,多名議員連署提案,要求市府制訂法規,承諾個資只能做市政研究,不得對外販售或供特定府外人士使用。

議會財建委員會昨審查提案,民進黨議員李建昌認爲,市府作爲政府機關,應嚴加保護個資安全,不隨意被外界所用,即使用來研究也須受法律約制。

藍綠擔心 個資淪爲他用

資訊局長新科迴應,市府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政府資料開放作業原則」、《政府資訊公開法》2大法規提供公開資料,資治委員會也會建立把關機制,絕不會販賣民衆個資。

他說,目前共有2600個開放資料集,包括公車點位、到站時間等去識別化資訊,供民間單位免費存取,僅有11筆資料因資訊梳理、複製等程序衍生相關規費,纔會對取用單位酌收成本費

國民黨議員應曉薇質疑,市府與其他廠商合作時,不肖業者恐把個資挪爲他用;無黨籍議員林穎孟則說,建議資訊局研擬個資授權的「事後取消機制」,讓民衆有反悔機會,呂新科也承諾將相關意見帶到資治委員會研擬。

財建委員會召集人、議員黃鬱芬也提醒,市府應儘快擬訂法規,別隻停留在設定SOP、研擬辦法,最後宣佈該提案通過,送議會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