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遊戲點數誘拍性影片 女童家屬怒不和解!男遭判3年4月

中市蘇男在2022年暑假,在網站認識3名女童,以贈送網路遊戲「傳說對決」點數,誘騙拍攝性影像給他,其中2女童依指示傳給性影像,蘇坦承犯行。一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3年4月;二審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中市蘇男在2022年暑假期間,在網路認識3名11歲國小女童,以贈送網路遊戲「傳說對決」點數,誘騙她們拍攝性影片給他,2人各拍攝、傳送4次至8次不等,另1人未依指示拍攝。蘇坦承犯行,一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3年4月,蘇提起上訴;被害人在二審時仍不願和解,法官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蘇大學畢業後投入鋼鐵業,2022年7月至9月暑假期間,在網路認識3名11歲女童,互加網路通訊軟體好友後,各傳訊告知,只要拍攝臉部、私密處及猥褻影片,傳給他看,就會回送網路遊戲「傳說對決」點數。

2女童各自拍性影像,傳給蘇多達4次至8次,蘇收到閱覽後,也依約送她們遊戲點數;另1童未依指示拍攝。有被害女童的母親發現,女兒通訊軟體內容有異,經通報學校報警。

警方循線搜索蘇住處,查獲他的隨身硬碟內有相關影像,蘇坦承不諱,表達和解意願,但被害女童法定代理人都怒不調解。

一審法官審酌,蘇引誘涉世未深女童,製造猥褻行爲影片、照片,影響身心健全發展,惡性及情節嚴重,依引誘兒童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罪及未遂罪,判刑3年4月。蘇不服上訴,表達有意和解,請求輕判。

臺中高分院審理時,2名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仍不願和解,只希望全案趕快落幕;經法院書面詢問另名被害人代理人的調解意願,但均未接獲迴應。法官認定,原審量處罪責相當,並無過重,判決駁回蘇所提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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