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心桌球教練染指7女童 家屬怒告拒和解!判刑4年8月
國小桌球教練趁學童不備,多次摸臀,還把手伸進女童內褲摸下陰部,行徑變態,家屬憤怒提告。(邱立雅攝)
新竹某國小桌球隊聘僱的黃姓教練,趁着教學之便,對女童們做出摸臀、摸下體、揉胸等惡行,共有7名女童受害,家長們羣情激憤提告,新竹地院日前依成年人利用權勢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8個月。
法官調查,高職畢業的黃男在擔任球隊教練時,從去年9月到今年1月期間,在國小桌球教室內練球休息時間時,違反甲童意願,強迫甲童坐在他大腿上,並強行徒手深入甲童褲內,用手指撫摸甲童臀部及下陰部。
去年11月,黃男同樣在休息時間,違反乙童意願,把手伸進乙童褲子內撫摸臀部得逞。今年1月,黃男趁休息時,觸摸丙童臀部、觸摸丁童胸部與臀部、觸摸戊童臀部,也對把魔爪伸入庚童內褲內,用手指撫摸庚童臀部及下陰部。
另外在前年底至去年初某日,黃男在光天化日的樓梯間,趁練球休息空檔,徒手從後環抱己童上半身,不顧己童爭執、抵抗,以手撫摸、搓揉己童之胸部達2、30秒,又在於去年5、6月期間某日,在練球休息時間時,趁己童不備,觸摸己童臀部。
黃男遭逮後,一度於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時否認犯行,直到警詢、偵查以及法院準備程序以及審理時,才坦承全部犯行。新竹地院法官認爲黃男身爲學校桌球教練,明知指導學生均年幼,判斷力、自我保護能力及性自主決定能力均尚未成熟,竟爲滿足一己私慾,而對未滿14歲的7名女童做出強制猥褻、性騷擾等犯行。
法官認爲黃男所爲除造成年幼被害人身心受創,破壞被害人及其家屬對於師長信任、嚴重影響人格發展及身心健全情況外,亦間接致被害人家屬因子女遭此侵犯而內心傷痛,所爲實應予嚴懲,考量家屬均拒絕和解等情狀,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成年人利用權勢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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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