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行爲卻狂打着「共享」名義 交部反擊Uber太霸道

▲面對Uber持續違法營運交部修法提高罰款額度,最高可開罰2500萬。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Uber發出公開信總統英文,喊話臺灣「鉅額罰款在全球前所未見」,盼召開公聽會,讓臺灣人民討論並決定「車輛分享」的商業發展空間交通部反擊,不可能爲此影響其他人的權益,交部認爲Uber就是實際營業行爲,不能老把「共享」放前提,且交部已鬆綁訂出多元計程車方案,但就是不見Uber願意配合的誠意,Uber作法霸道

Uber公開對蔡英文喊話,認爲政府強硬作法,無異是對科技及創新發展舉起紅旗,也批釋出善意希望在臺發展「車輛分享(Ride-Sharing)」的嶄新科技以及商業模式,卻只看見、聽見政府體制全力的阻擋與威嚇聲音,固守既有法規框架並堅持將傳統商業模式的規範,強套在新興科技產生的新經濟模式上。

▲Uber再推美食外送,挑戰政府公權力

對此,交通部迴應,Uber打着共享名義口號,但實際上就是從事營業行爲,並獲取利益,營業就是營業,不能每次都把「車輛共享」放在前面,政府不可能爲了只照顧白牌車,漠視其他人的權益、消費者的保障。

交通部說,Uber一直不願意納管從事計程車業,所以政府推動多元計程車方案,釋善意鬆綁相關規定,但Uber從頭到尾都稱願意配合,卻遲遲沒有動作,根本沒誠意。交部說,若Uber願意在偏鄉或是公共運輸不發達的地方營運,可能還有討論空間,但Uber就是隻想在都市競爭搶客,他們可以不顧其他人的權益,但政府不能不顧,Uber這樣的做法太霸道,不能他們要什麼,政府都得聽他們的。

▲交通部祭狠招,將行文APP平臺業者要求下架Uber。

對於召開公聽會一事,交通部則說,立法院開過公聽會,行政院也有過線上會議諮詢過,早已公開討論,另外,修法提高罰款,雖然最高可罰2500萬,但也會按照裁罰基準開罰,一定是有惡行重大、屢勸不聽等狀況,纔會有這樣的處分,Uber就是認爲他們有這樣的疑慮纔會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