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劉政鴻狗官才判無罪 何博文再暗批:渾官濫訟整人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名嘴博文、徐永明先前在政論節目中,針對大埔農地徵收案,影射苗栗縣長劉政鴻狗官縣府像惡霸、社會言論遭提告,苗栗地方法院25日判決何無罪、徐公訴不受理。對此,何一早在臉書網誌表示,暗批對方是「混官」,至今仍未受絲毫懲處;而網友則揶揄,「法院認證的狗官」。

大埔案雖然獲得無罪判決,不過何博文卻沒有太多的欣喜,反而感嘆「毀人良田者,翹腿納涼沒出過一次庭;我卻像耍猴戲般爲此案勞心勞力南北奔波而不得閒。」何還提到,檢察官當庭質問,若被指責是「狗媒體人」會有什麼感想?他表示,若是做了天理不容的事情會反躬自省,並不會濫訟傷人浪費司法與社會資源

何博文更以明朝嘉靖年間奸臣嚴嵩亂政,最後最不僅被拔去官職,還就地砍頭正法,大嘆專制時代渾官、狗官尚且如此,那民主時代呢?」何緊接着表示,堪稱大明王朝渾官翻版的人物,在現代逼死人民、糟蹋天物的「渾人」,不僅未遭受「一丁點」懲處,還利用豐沛資源透過興訟「整人」。

▲影射劉政鴻狗官判無罪,何博文感嘆臉書PO文。(圖/翻攝何博文臉書)

何博文認爲,對弱勢而言,「遇到有權有勢霸道大官虎,除了那一聲咒罵外,還真能耐他何?」不痛幹個兩句還真的很難。他也強調自己問心無愧,並直指向大埔案這樣不公不義事件,竟讓渾官「囂張」依然。

何博文和徐永明是在民國99年6月23日的《大話新聞》節目中,對苗栗縣政府辦理大埔農地區段徵收發表評論,提到「活脫脫現代版惡霸,欺凌善良百姓…」等質疑苗栗縣政府的批評言論。事後劉政鴻委託律師對2人提告。

苗栗地院勘驗節目內容,認爲缺乏其他積極證據,認定何博文整體言論有侮辱的主觀犯意,且大埔案涉及重大社會公益權衡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及個人名譽衝突,應以保障言論自由爲優先,判何無罪。至於,徐永明被控侮辱公署部分,法院認爲程序上未經合法告訴,判決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