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人事案卡關考試院啓動權宜之計 3項國考提前請辦

因應人事案卡關,考試院啓動權宜之計3項國考提前辦理。(考試院提供)

由於第14屆考試院無法如期就任,本屆考試院決定在卸任前啓動權宜措施,考試院會今天(22日)通過,提前請辦預定於明(114)年1至2月舉辦的3項考試,由考試院長黃榮村核提現任考試委員擔任典試委員長;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強調,依法辦理是國家考試公信力的核心,權宜措施只能治標,無法治本。啓動權宜措施只能將請辦國家考試的適法性困境延緩2至3個月,要徹底解決問題,仍有待第14屆考試院能夠儘速就任。

此三項包括,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11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及11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

由於立法院相關人事案卡關,9月起考試院將無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致使在第14屆上任前的國家考試請辦程序,將無法依照典試法規定由院長核提典試委員長人選。

劉建忻指出,典試法第3條第1項明文規定「典試委員長,由考試院院長提經考試院會議決定後,呈請總統特派之。」依照考選部的辦理期程,明年前3項考試的請辦本應於今(113)年9月由下屆考試院會議處理;惟屆時恐無院長可依法核提典試委員長人選,將不符合法定程序,因此將相關程序提前至8月,由第13屆院會做成決議。

劉建忻說,由於該3項考試原預訂請辦時間,距今僅約1個月,各項前置程序已經趕辦完成,因此尚能以提前請辦來因應。惟明年第4項考試(關務特考、身心障礙特考、國軍上校以上轉任特考)涉及各機關提報需用名額等前置作業所需時日,已不可能在本屆完成請辦。

他說,而依照考試期程,該項考試至遲須於今年12月初啓動請辦程序。如果屆時第14屆考試院仍未能上任,將使得依照典試法規定來進行考試請辦程序產生困難,也無法複製前3項考試的權宜措施來處理。

劉建忻補充,事實上已請辦的國家考試,辦理過程中仍會有各項法定程序,需要由院會作成決議;但在沒有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的情況下,院會該如何召開並決策,現行的考試院組織法及會議規則皆無相關規範。

他說,由於院會運作的範圍,不僅涉及國家考試的法定程序,也包含其他有關公務人員權益及其他憲政機關運作的議案;因此下週四本屆的最後一次院會,將討論看守期間院會如何召開、及院務如何運作的權宜模式,以降低人事同意權延宕所造成的衝擊。

劉建忻表示,依照典試法規定,典試委員及各類典試人員需提考試院會議決定。因此除提前請辦3項考試之外,爲了使考試各階段的法定程序能完整符合典試法的規定,考選部也商同各項考試典試委員長,儘可能加速作業,提前將多項考試的典試委員及各類典試人員名單,提報今日及下週四的院會,由本屆考試院會議覈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