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嗆考試院「護國考」權宜之計違憲 試院:若人民權利受損更嚴重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第13屆考試院今(29日)任內最後一次院會,爲使舉辦國考事項運作不受影響,考試院改制院會剩3部級首長仍可開會。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疑,考試院有違憲之虞外,甚至搞不清楚自己的定位,不如廢除算了。對此,考試院迴應,現在的僵局與困境,並非考試院所造成,既然最壞的狀況已經發生,考試院有責任去做好危機管理,人民受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受損,是更嚴重的問題,也是此刻考試院最關心的事情。
對於翁曉玲質疑,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迴應,面對此空前之僵局,考試院本身也是受害者,但不能看着院務停擺及人民權益受損而無作爲,應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爲優先思考,解決問題。惟迴歸正軌的解決之道,仍是期盼第14屆考試院能儘速就任。
劉建忻指出,考試院尊重也感謝各界提供的寶貴意見。但仍須強調,此憲政爭議的起源,來自於第14屆未如期就任所造成的人事空窗問題。此情勢已影響考試院本身憲政職權的正常行使,因此考試院本身也是受害者。
劉建忻提到,此僵局導致院會院務無法運作,已直接影響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應考試服公職權及工作權,進一步損害重大社會公益。人民受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受損,是更嚴重的問題,也是此刻考試院最關心的事情。若院會停開,很多業務依法就會停擺。舉例來說,如果9月後院會無法召開,預定9月處理的高普考增額錄取名額,將無法依典試法規範的程序提報院會,進而影響榜示及後續第二試的舉行。若不能依法辦理國家考試,考試院同仁也將無所適從。
劉建忻指出,現在的僵局與困境,並非考試院所造成,考試院也比任何人都希望能夠貫徹合議制的精神來運作。但既然最壞的狀況已經發生,考試院作爲負責任的憲政機關,有責任去做好危機管理,不能只是看着院務停擺和人民權益受損的風險已經來臨,卻沒有任何作爲。
劉建忻強調,在此萬不得已的情況下,考試院必須採取暫時性的、非常態性的權宜措施,讓緊急必要的業務可以維持基本運作,目的是爲了讓憲法所保障的國民權益不因政治問題而受到傷害。換言之,考試院是在解決問題。
劉建忻說明,本案所引發的討論,是憲政機關運作精神與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之間的衝突。面對這樣的衝突,毫無疑問應以保障人民基本權爲優先,也因爲理解幾位先進指出的爭議點,因此在看守期間的權宜方案中,讓院會的運作必須有所節制,僅處理緊急必要事項,議決事項也必須由下一屆就任時予以追認。會做出這個設計的出發點,就是在迴應可能的質疑。
劉建忻強調,近日院會所通過的權宜措施,都是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爲優先思考,但這樣的模式不應該成爲常態。唯一讓考試院的運作迴歸正軌的解決之道,還是必須讓第14屆考試院儘速就任。
考試院每年辦理約20次大型國考,依照典試法規定,許多辦理國考的重要法定程序,都需要由院長向院會提出,並經院會同意。考試院指出,這些重要法定程序,包括請辦考試並組設典試委員會,核提典試委員長、典試委員,以及遴聘命題、閱卷、審查、口試、體測委員等各類典試人員。此外,增列需用名額也必須經由院會同意;每次考試辦理完成後,亦須向院會報告典試辦理經過,由院會核備。
考試院補充,依據典試法的規範,「院長」和「院會」在國考程序中扮演着關鍵角色。如果9月之後沒有院長和院會來啓動程序並作成各項決定,國家考試的舉辦及典試工作安排,無論是尚未請辦或進行中的考試,都可能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