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打詐自救 政府要跟上
在兆豐銀行聯合多家主要銀行,暫停投放廣告給一些實名制執行不彰的社羣平臺後,數發部「終於」有反應,平臺廣告實名制將於明年元旦起上路,規畫分階段進行,先從高風險廣告客戶開始要求廣告實名制,要納管,有罰則。
每天靠社羣程式滋養與溝通營生的我們,常常看到假消息,但由於主要的社羣平臺詐騙太猖獗,這些商業機構又不願執行實名制,讓太多人陷入詐騙風險和危機。
臺灣成爲詐騙王國的污名,銀行業的集體「反撲」,可從科技平臺不負責任、政府單位長期執行不力,以及資訊社會下人們依賴社羣的迫切與素養不足,來加以探討。
首先,在官方雖有行政院打擊詐欺辦公室、警政署刑事局、到「很厲害」的數位發展部,但是遏止網路詐騙,長期成效不彰,反而打詐愈打愈旺。
這其中,跨國界的詐騙行爲,利用「跨國性」社羣平臺的特性,只管收廣告費用不用實名,或是無償分享新聞媒體的報導成果卻不付錢給產製新聞的單位。這些跨國社羣或網站,賺錢速度與客訴詐騙時間成反比,讓「正牌單位與人」或「被騙者」難以追查和處理糾紛。
其次,兆豐銀行及其他銀行暫停在沒有實施實名制社羣平臺投放廣告,這樣自保措施,主要在減少因詐騙而導致的損失和聲譽受損,也反映出金融機構對於社羣平臺管理不善的「強烈不滿」。社羣行銷曾是他們的最愛,但冒牌太多,甚至喧賓奪主。
最重要的是,現代人依賴新媒體社羣平臺或自媒體,以獲取大量和絕對資訊,但這些平臺上的資訊真假難辨,容易被良莠不齊的網紅甚至不法分子操控。
這也凸顯了媒體素養教育的重要性,讓各個階層,尤其是樂齡壯世代的民衆,能夠更好地辨別真僞資訊。
當前假的金管會名號、財經名人、股友會交流投資社團,到銀行機構,外加網紅直播主的「暢談」,在這樣長期「假環境」浸潤下的資訊環境,正牌銀行暫停新媒體廣告投放的第一槍,自己自救的打詐措施,能促使政府在防詐上有更正面的作爲嗎?如罰則和下架規範,需要趕快跟上詐騙集團的腳步。
深植數位環境下的人們處於詐騙進行式侵害,需要更多社羣平臺的合作和更嚴格的法規,才能解決這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