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家林良材作品遭侵佔 反被求償7000萬

70歲聾啞藝術家良材(圖)作品經紀人博文不告而取 ,6月至今作品仍下落不明,立委吳思瑤視覺藝術聯盟、藝文圈等25日串聯聲援,願社會大衆協尋。(王英豪攝)

70歲聾啞藝術家林良材(前排右二)作品遭經紀人楊博文不告而取 ,6月至今作品仍下落不明,立委吳思瑤、視覺藝術聯盟、藝文圈等25日串聯聲援,願社會大衆協尋。(王英豪攝)

70歲藝術家林良材47件作品,今年6月被經紀人楊博文在撤展前一天無預警搬空,全案已進入刑事訴訟,兩造對簿公堂,作品仍下落不明,就在林良材作品尚未找回之際,反被楊博文提告求償7000萬民事賠償。

今日上午立委吳思瑤號召藝術界聲援藝術家,呼籲藏家及大衆勿不慎購買流入市面藝術品,並請求檢調單位發出搜索票尋找作品下落,也請文化部藝發司提供藝術家支援,「我們無意指導辦案、介入調查,但這位經紀人的舉動,已是擄物勒索,此先例一開,未來是否經紀人都可以此要脅藝術家?藝術家的保障何在?」

吳思瑤強調,呼籲檢調單位,「切勿將此一案件當作民事糾紛處理,這是一樁擄物勒索案件。」

藝術界代表高士畫廊負責人張孟起表示,這起案件是臺灣藝術界前所未見,非常離奇,「所有作品預估市場價值約爲5000萬,何來求償7000萬?」中華民國畫廊協會秘書長遊文玫則表示,「整個藝術界沒聽過這個經紀人,他的舉動不配被稱爲經紀人,只能說是委託代理人,我們會呼籲會員拒絕贓物買賣。」

同樣是藝術家的竹圍工作室創辦人蕭麗虹表示,「這起事件不只是要讓國人知道、業界人士知道,甚至在中國大陸亞洲地區國際市場,都要保持通報,才比較完整。」

楊姓經紀人表示,他已將作品下落告知檢調單位,並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就細節多做迴應,「我不知爲何藝術家還不知道作品在哪裡,我也覺得蠻弔詭的,等判決書出來,會更清楚。」

林良材妻子張潔則表示,他們依照楊姓經紀人所告知的地點尋找藝術品,但目前沒有進展,「他說的一個地方是他家裡,這我們無法進去看,另一個地方則是找不到東西。」

張潔表示,她和先生的訴求是希望作品回來,「就算打贏官司,作品毀損或回不來也沒用,這是我們最痛心的事。」

文化部藝發司司長張惠君表示,「文化部有責協助藝術家尋找作品,同時也呼籲大衆留意交易作品來源,未來也將就藝術家、經紀人簽約機制理出一本教戰手則,並提供專業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