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推70年使用權住宅 陳其邁:構想好、通盤研議

高雄市長陳其邁。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徐白櫻攝影

高雄市議員郭建盟今天提出70年使用權的住宅政策,藉此弭平現行社宅只能住6年的限制。高雄市長陳其邁說,此構想非常好,3個月內做整體評估,全盤檢視此政策可行性。

郭建盟今天在市政總質詢上提出以70年使用權爲主軸的「安居70」新住宅政策,郭建盟說,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大力推動社宅,以較低的租金讓民衆租用,但期限只有6年,弱勢則可延長1次,「期滿後民衆一樣面臨買不起、租不起的問題。」

郭建盟指出,自己多年來持續請教中央住都中心、銀行等官方與民間機構,擬出「安居70」住宅政策。此政策具6大特色,包括70年使用權狀;蛋黃區3房市價4成;8成優貸月付只約1.4萬元;換屋政府原價折抵保證購回;使用者付費,政府0負擔,不債留子孫;不牴觸現有國家法令。

郭建盟說,「安居70」政策只要市府訂定自治條例,將市有地以3成權利金專案提供預計明年成立的高雄住都中心蓋安居宅,再依民法及法務部、金管會釋函,把不得於市場流通的70年使用權,以3成土地價款加營建成本,及2成自備款8成優惠貸款條件,售予無自用住宅市民。

郭建盟認爲,社宅政策1兆預算全由中央負擔,依地方財政狀況,只要中央停撥預算,社宅興建就可能中斷。而安居宅的財政優勢是建物興建費用由使用者負擔,同時依法繳交地租與3成地上權權利金,不會債留子孫。政府只須持續編列建物維護經費,使安居宅70年仍可正常使用。

陳其邁迴應,此構想非常好,市府可透過正式會議研究清楚,把政策通盤檢視,也看看有沒有什麼盲點,使用權住宅如果只能賣給政府,基本上可以攤平成本,使用權住宅使用的價格會往下走,好處就是租金不會上漲。

郭建盟強調,全國房價所得比爲9.86倍已創新高,民衆購屋越來越難,租屋政策無法讓青年從租屋到購屋;而「安居70」能以4成市價、8成優惠貸款,協助青年取得安居宅70年使用權,讓年輕人可在租屋與購屋間有第3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