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殺2人害1死1重傷 兇手最終下場出爐

男子一夜殺2人害1死1重傷,判囚16年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從事鐵工的陳姓男子,3年前一晚短時間連續殺害街友及冷氣裝修師傅,造成一死一重傷,最高法院考量陳男患有精神疾病,駁回他的上訴,依殺人罪判刑13年、殺人未遂罪判刑7年,合併執行16年有期徒刑定讞。

陳姓男子在2021年10月25日晚上因認李姓男子對其不佳,他在鐵道橋下附近隨意拿取棄置於路旁之磚塊1塊,趁李睡覺無從反抗及閃避之際,猛力以該磚塊接續敲擊李的頭部及胸部5、6下,致李顱骨、胸骨及肋骨多處骨折, 大量出血死亡。

陳男又想起前一天與張姓民衆發生口角,他也認爲對方態度對其不佳,而懷恨於心,騎乘腳踏車轉往屏東縣屏東市和平路西市場找對方尋釁,隨地撿起1根實心木棒,並乘對方開門不及防備之際,以該木棒連續重擊對方頭部3、4下。

經張男高呼救命,張的兒子聞聲而來,見其父遭毆打血流滿面且陳男仍高舉木棒,並無停止之意,隨即出手阻止並將陳男壓制在地上,始未致生死亡結果,惟仍導致張受有頭部撕裂傷8公分、4公分(經縫合手術)及頭部挫傷並腦震盪等傷害。

一審及二審斥責陳男對於社會治安具有莫大之危險性,所爲實值非難,但考量他患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症」,使用酒精及安非他命等物質後引發精神疾病的精神障礙,依殺人罪判囚13年,殺人未遂罪判囚7年,執行16年,陳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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