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強盜殺死網咖店員 被害人阿嬤下跪求判死 最終判決出爐

桃園市蘇姓男子前年在網咖附近隨機向路人要錢不成,遇見正要到網咖上班的19歲劉姓店員,他拿水果刀威脅要錢被拒絕,竟殺死劉男,最高法院依強盜殺人罪判刑20年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市蘇姓男子前年在網咖附近隨機向路人要錢不成,遇見正要到網咖上班的19歲劉姓店員,他拿水果刀威脅要錢被拒絕,竟殺死劉男,法院開庭時,死者阿嬤下跪求法官將蘇男判死,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考量他犯後自首符合減刑要件,依強盜殺人罪判刑20年定讞。

2020年3月27日蘇男隨機在路邊找人要錢卻頻頻遭拒,但他不放棄在網咖附近遊蕩,一直見到認識的劉姓店員準備上班,蘇因此向他要錢,還持刀要他交出財物,劉反抗並想離開,卻遭蘇往胸部、頸部各刺一刀,劉雖揮拳反擊並試圖逃離,但體力不支倒在路上。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及二審臺灣高等法院都將蘇男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院更一審開庭時,死者阿嬤下跪求法官將蘇男判死,死者父親則是氣憤地罵蘇男一直狡辯否認犯行。

更一審考量蘇男造成被害人生命喪失無法回覆之損害,使被害人家屬遭受至親喪命之悲痛,爲免睹物思親之痛,只能遷居他處,他的惡性重大,但考量他非殺人之直接故意,且自首又表達對被害人家屬之歉意,減刑後判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