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拆摩鐵太吵 老外提告求償判決出爐
居住臺灣多年開設英語補習班的外籍人士提告主張,一家汽車旅館進行拆除工程,但聲音太吵只能搬到飯店躲避噪音,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廠商須賠償飯店住宿費6746元。(本報資料照片)
居住臺灣多年開設英語補習班的外籍人士提告主張,2021年新冠疫情期間,位於臺北市大直的住家附近一家汽車旅館進行拆除工程,但聲音太吵只能搬到飯店躲避噪音,並提告求償,臺北地方法院認定英語老師提出1天的施工噪音證明,判決廠商須賠償飯店住宿費6746元。可上訴。
臺北地院表示,由於該名老師無法舉證證明廠商在2021年6月17日以外之其餘施作係爭拆除工程期間,所發出之聲響已侵入其居住之房屋內,且已逾越法定噪音管制標準,其主張其居住安寧人格法益、身心健康權受有侵害,請求精神慰撫金等費用失所憑,判決駁回。
這名老師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廠商從2021年5月11日起至同年8月中旬,對汽車旅館進行整棟拆除之工程,期間每天上午8時至下午5時,拆除工程之器具不間斷髮出尖銳施工噪音,也遭附近居民檢舉。
老師說,拆除工程期間適逢臺灣covidl9疫情爆發期間,白天無法外出前往他處躲避噪音,只能待在住家內,連續長達數月之噪音致其睡眠不佳等,不法侵害其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須賠償其搬到飯店的住宿費用及精神慰撫金等。
臺北地院認爲,依英語老師提出的報告顯示,其居住房屋在2021年6月17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測得之平均聲響爲75分貝,已超出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數值,廠商拆除工程所發出之聲響已侵入其居住之房屋內,且已逾越法定噪音管制標準。
北院指出,這種聲響非短暫、偶發而得容忍或忽略者,而是持續一整天,已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程度,足以影響居住安寧,且情節重大,判決廠商須賠償其躲避拆除工程噪音的住宿旅館67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