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邀請法官開講 新住民法律輕鬆學…債務也要繼承

移民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第一服務站邀請高雄 高分院法官陳明富用淺顯易懂語言,讓新住民在日常生活中懂得保護自己的權益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新住民在臺灣除了要適應新生活外,也常碰到法令問題,往往不知道要找誰幫助。爲了讓新住民對法律有更正確的觀念,並瞭解自己的權益,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第一服務站特別安排了一系列法學講座,讓新住民在日常生活中懂得保護自己的權益。

▲▼陳明富法官爲新住民講解法律權益、徐志權(中站立者左)介紹陳明富法官。

高雄市第一服務站17日「新住民家庭教育及法令宣導課程」中,特別邀請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陳明富用淺顯易懂的方式,讓新住民瞭解艱澀的民法;陳法官並以實例說明新住民擁有的繼承權益,讓他們的異國婚姻更有保障。由於陳法官透過生動活潑、深入淺出的講解內容,讓現場新住民朋友聽了反應熱烈。

越南姐妹阿幸分享說,原來繼承不是隻有分財產債務也會繼承,她以爲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現在才知道原來是錯誤的觀念。

高雄市第一服務站主任徐志權表示,隨着臺灣新住民人數逐漸增加,常因爲語言或文化隔閡而難以瞭解臺灣法令甚至蒙受了許多損失,因此高雄市第一服務站特別用心開辦一系列法學講座課程,藉此保障他們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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