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再爆涉貪 2人羈押禁見、5人交保

宜蘭縣政府再爆貪涉貪,張姓廠商與文化局賴姓人員遭檢方聲押。(本報資料照片)

宜蘭地檢署日前偵辦三星鄉長李志鏞涉貪案,但從涉案的張姓廠商中,意外牽扯出宜蘭縣政府人員也捲入貪污案中,今天(20日)經檢方漏夜訊問,張姓廠商、文化局賴姓約僱人員等2人遭聲請羈押,法院裁定2人羈押禁見,時任縣府民政處黃姓科長、廠商等5人交保。

宜蘭檢方指揮廉政署,19日前往縣府民政處、文化局與多名涉案人士的住處搜索,並依貪污治罪條例強制處分7人,當中縣府官員或約僱人員計有4人,其餘3人爲廠商,遭強制處分層級最高的縣府官員,是時任科長、5萬元交保的黃男。

據瞭解,檢方是從搜索張姓廠商中,牽連出他承辦縣府活動中涉有弊端,張男承攬公部門的活動,外傳他還有一本「死亡筆記本」,紀錄標案、行賄等訊息。

此波檢方偵辦,計強制處分7人,張姓廠商、文化局賴姓約僱人員聲請羈押,時任民政處的康姓約僱人員10萬元交保,林姓人員3萬交保,時任科長的黃男5萬交保,蔡姓、林姓廠商3萬元交保。

宜蘭地方法院表示,檢察官是以串證、逃亡之虞來聲請羈押,2名聲押被告對犯罪事實部分坦承,沒有全部坦承,但根據卷內相關卷證,法院審酌結果認爲,被告的供述有多處與相關證人供述不符,法院審酌後認爲,被告勾串證人之虞事實重大,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