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綠營議員遭批貪圖私人之便徹消防栓 議長指示這麼做

國民黨宜蘭縣議員楊弘旻(圖)批民進黨議員林麗濫用職權、貪圖私人之便,將其服務處對面的消防栓移除方便停車,要求她恢復原狀。(吳佩蓉攝)

日前宜蘭縣議會總質詢時,國民黨縣議員們指民進黨議員林麗濫用職權、貪圖私人之便,將其服務處對面的消防栓移除方便停車,要求她恢復原狀。林麗說,全依民衆反映、專業及法規規定所做決定;27日議長張勝德請自來水公司將該消防栓恢復應有的功能,以保障周邊居民安全,日後若須移設,會再與相關單位研議。

國民黨議員楊弘旻表示,林麗搬服務處才2周,就移除設置14年的消防栓,且該公有地之後會開發建設,遭移除的消防栓未來就是兩邊房子救災的重要功能,且放置在水溝旁並無影響,如之後要移設亦是以後問題,加上2月拆掉至今爲何不復原,農曆年將近,小朋友若施放煙火增加危險性,附近居民會更煩惱安全性。

27日宜蘭縣議長張勝德(中)請自來水公司將該消防栓恢復應有的功能,以保障周邊居民安全。(吳佩蓉攝)

國民黨宜蘭縣議員楊弘旻(左)指出,該公有地之後會開發建設,遭移除的消防栓未來就是兩邊房子救災的重要功能。(吳佩蓉攝)

張勝德表示,該處的消防栓前日前遭移除後,議會裡諸位議員提案,應先把消防栓恢復應有的消防功能,也保障周邊居民的安全,故於今日會勘先把消防栓安裝回去,將來若有移除消防栓的問題,應由自來水公司跟消防局一起研議,之後再做移設動作。

國民黨議員林嶽賢指出,此處巷底是迴轉道,當初消防栓是設置在紅線裡,根本就不會影響到動線,且紅線設計是必要的,避免車子停靠影響迴轉;更何況經證實是公有土地,不是私人土地,質疑林麗是否貪圖私人之便而妨礙到大衆生命的安全。

林麗迴應,經3次會勘結果,該消防栓位於公園路497巷22號前,消防栓位於巷底私人土地,且附近無適當公有地可供移設,附近47公尺亦有其他消防栓可供救災使用,遂同意由自來水公司移除,另有關道路標線部分請宜蘭市公所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