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消防栓挨批特權 宜縣議員喊冤

國民黨宜蘭縣議員楊弘旻(見圖)22日抨擊民進黨議員林麗,指林自私自利,濫用特權移除消防栓,楊並在議會提案要求將林麗送紀律委員會審議懲處。(李忠一攝)

國民黨宜蘭縣議員楊弘旻、林嶽賢22日踢爆民進黨議員林麗耍特權謀私,移除服務處對面的消防栓、塗銷紅線方便停車,但林麗喊冤說,她是接獲民衆陳情辦會勘,自己是騎機車且停在服務處騎樓下,「實在是公親變事主!」

楊弘旻指出,今年1月12日林麗辦會勘,要相關單位把宜蘭市公園路497巷的消防栓移除,理由是消防栓位於私人土地、妨礙出入,但議員黃定和8月16日接獲陳情後重辦會勘,確認消防栓是位在公有土地上。

楊弘旻說,林麗搬新的服務處才2周,就移除設置14年的消防栓,居民爆料林麗移除消防栓是爲塗銷紅線方便停車,經居民抗議、投訴,才又恢復畫設紅線。

林嶽賢說,設置消防栓應該是拜託都來不及了,怎可能會要求移除消防栓?身爲民意代表不該這樣,應以百姓安全爲首要考量,對林麗的做法感到「很遺憾、很丟臉。」楊弘旻等3名議員提案將林麗提送議會紀律委員會審議懲處,另有8名議員連署。

林麗澄清強調,地主向服務處反映消防栓佔用私人土地,縣府消防局邀相關單位辦會勘,經過會勘決議才移除,服務處反映民衆需求,且附近47公尺處有其他消防栓可供救災使用,並非特權謀私。

她說,自己是騎機車並停在服務處騎樓下,沒有開車停在塗銷紅線處,議員該監督的應是縣政而非監督林麗。

林嶽賢等議員要求農曆過年前設置消防栓,消防局則迴應,消防栓預計明年重新設置,未來會勘會請同仁更加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