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揮刀恐嚇同事 女師判拘50天

宜蘭縣某所國小的蔡姓老師球棒同事說「要讓你好看」,宜蘭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李忠一攝)

宜蘭縣某國小蔡姓女老師在今年1月間,不滿被記曠職、記大過,遂帶球棒、刀子進入學校辦公室,找負責人事的王姓女子理論,經報警後,蔡女辯稱會攜帶球棒是因爲愛打棒球,否認恐嚇,宜蘭地方法院不採信蔡女說詞,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

校方表示,蔡女是從外縣市調來的老師,沒有按照規定請假,縣府還因此寄發存證信函雙掛號,蔡女都有簽收,但沒有完成請假程序,因請病假太多,後來又要請公喪假,校方不準假,蔡女才因此找上負責人事的王女

今年1月底上午8時許,蔡女持2支球棒進入學校辦公室大聲罵說爲什麼把她請假取消,還記曠職、記大過,蔡女放下球棒後,從揹包中拿出刀子指向王女,王女說,看到蔡拿刀指着她說出「要讓你好看」等語,很害怕。

但蔡女否認恐嚇犯意,辯稱因喜歡打棒球,所以帶着球棒,刀子是順路去超市兌換,刀子她只有拿出來一下就放回去,沒有揮舞也沒有要恐嚇。

法院指出,蔡女持球棒、刀子朝王女揮舞以及稱「要讓你好看」等言詞,已達到一般人見聞後均會感到恐懼的惡害通知,擔心對方會採取實際上行動客觀上已足使人心生畏懼。

法院認爲,蔡女如愛打棒球,可在進入辦公室前先將球棒放在車內,不用刻意持球棒進入辦公室,更不用在談話過程中將刀子取出,蔡女所辯與常情相悖,判拘役50天可上訴。事發後學校已停聘3個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