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斤生菜10元?疫情期間廣東一超市哄擡物價 監管部門:罰款10萬元
6月11日,據市場監管部門消息,佛山南海區某超市因哄擡物價行爲,被處以10萬元罰款。
目前,包括佛山和廣州在內,廣東省相關部門已對哄擡價格、價外加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行爲進行立案調查,以確保廣大市民安心過節。
哄擡物價遭舉報
6月5日下午,南海區桂城市場監管所接到羣衆反映,同成社區內某超市存在哄擡物價行爲。經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確認,當天13時許,該超市先將蔬菜的價格上調後再出售,上調幅度多在100%以上。
調查結果顯示,該超市將在售的“上海青”價格(每斤,下同)由3.98元上調至10元,生菜價格由4.98元上調至10元,四季豆價格由7.98元上調至20元,荷蘭豆價格由9.98元上調至20元,並以上調後的價格對外出售。
6月11日,桂城市場監管所向涉案商家發出《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該《告知書》顯示,目前疫情防控處於關鍵時期,該商家利用其經營場所處於封控管理範圍的同成社區之便,趁機哄擡涉案的四類蔬菜價格,對民生商品快速並大幅漲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影響疫情防控工作,引發社會負面輿情,造成嚴重的社會不良影響。據此,市場監管部門擬依法對該商家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經營者不得有不正當價格行爲。這其中就包括“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擡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等行爲。
疫情期間,這類哄擡物價的行爲讓人不齒。監管部門時刻在嚴防嚴打,爲百姓安心過節提供良好環境。
在廣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11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黃紹龍通報稱,5月21日以來,廣東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出動32986人次,檢查相關經營主體63625戶次,查處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物資的價格違法案件35宗。
據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消息,5月28日至6月7日期間,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立案調查哄擡價格等案件6宗。案件類型主要涉及哄擡價格、“價外加價”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三種類型。
從具體案例來看,6月3日發佈的《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分級分類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6號)》,將石圍塘街調整爲封控管理區域。當地一蔬菜檔大幅度提高本地菜心的銷售價格至15元/斤,遠高於6月3日廣州市菜籃子平均零售價中本地菜心零售價(4.655元/斤)。荔灣區市場監管局已對此立案調查。
此外,在6月5日,執法人員對位於荔灣區茶滘市場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一蔬菜檔銷售的西紅柿、土豆、冬瓜、娃娃菜等農副產品,未按規定明碼標價。
確保百姓安心過節
黃紹龍稱,廣東將大力維護節日期間市場秩序穩定。加強對居民生活必需品、防疫產品等價格監測力度,對哄擡價格、囤積居奇、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爲,堅決予以嚴厲打擊。同時,呼籲廣大經營者自覺遵循公平、合法和誠信原則,爲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不哄擡物價、不囤積居奇、不實施不正當價格行爲,不發“疫情財”。
6月13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官網顯示,該局開展督導檢查,要求基層監管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確保疫情防控各項政策落實落細落到位。
此外,在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的同時,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近期加大了對米麪糧油、應節食品、酒類、肉類等節假日大宗消費食品監督抽查力度。針對節令食品(糉子)開展專項監督抽查,共抽檢糉子128批次,檢驗結果全部合格。
廣東省還持續強化了網絡訂餐的監管,指導網絡訂餐平臺加強對外賣配送騎手的健康管理,提倡使用“食安封籤”和無接觸配送。據悉,總體上看,當前全省的食品安全形勢是平穩的,百姓可以安心過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