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惡警霸凌小女警逼交往 朝臉部潑灑飲料逼下跪5分鐘
2年前在北投擔任員警的馬姓男子強逼小女警交往遭拒,不斷騷擾並強逼女警下跪。(本報資料照)
2年前任職北投警分局馬姓員警,霸凌剛畢業小女警1年之久,藉學長身分強逼交往,遭女警拒絕後,強拉女警到分局旁崗哨,朝臉部潑灑飲料、辱罵逼迫下跪5分鐘、再拉扯防彈背心,女警一度崩潰卻遭長官處分、調職,現仍在精神科就診。士林地檢署偵結,認馬男以強暴方式妨害女警行動自由,依法提起公訴。
馬男時任北投警分局警備隊員警,見剛畢業女警不知警察內規,偷看女警手機內照片,發現她手臂有刺青,並以此要脅,若不答應交往,就將刺青一事告訴長官,害她丟掉工作。但女警知道張男已結婚,並且是分局的問題人物,斷然拒絕交往。
2019年5月開始不斷騷擾,一晚撥打200通電話,女警拒不見面,馬又到寢室外踹門,還四處放說兩人已經交往。同年9月,馬脅迫女警到北投分局側邊崗哨前,怒吼「我現在就是要玩你,可不可以?」女警反駁「不可以」,又遭咆哮20分鐘,過程中分局同事無人理會,只有路人在旁看戲,女警無奈只能穿着警察制服跪地5分鐘,馬再拉扯防彈背心不讓她離去,整個過程持續30分鐘。
女警指控,事發後分局督察組草草了事,整個職場霸凌持續1年,卻在案件尚未釐清,先以影響警譽將她調整至其他分局,等於坐實了兩人有曖昧,面對其他同事異樣眼光,但爲了維護自己的清白,自己請律師遞狀到地檢署提告。
檢方調查後,馬男9月9日先朝執勤女警潑水,涉犯公然侮辱部分已起訴,近日針對強逼下跪、徒手拉扯穿在身上的防彈背心,還有在同年5月間強行拿走女警包包,依強制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