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google信 成三星敗訴關鍵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蘋果公司南韓三星的侵權官司,由蘋果率先在美國取得勝利,令人意外的是,三星敗訴的關鍵,是一封由Google內部人員發給三星的電子郵件內容有提及「避開蘋果的設計」等字句,因而讓陪審團認定三星是「故意」侵權。

裁決三星侵權案的9人陪審團主席霍根(Velvin Hogan)表示,google 2010年曾以電子郵件的方式,要求三星改變設計,以免讓產品看起來跟蘋果太過類似。他表示,顯然三星並沒有聽取google的建議,因而認定是「故意」抄襲,判決三星必須賠償蘋果10億5千萬(約臺幣315億1700萬元)。▲美陪審團依一封google的電郵,認定三星是「故意」抄襲。(圖/資料照/記者洪聖壹攝)這項結果也將決定是否禁售部分三星產品,南韓科提比資產運用公司(KTB Asset ManagementCo.)總裁張仁煥(Chang In Whan)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這個判決對三星的衝擊比很多人認爲的還糟,三星必須改變產品線中的部分產品。」這項判決也將影響即將推出的新機型。

據瞭解,蘋果律師在結辯時指出,iPhone在2007年問世後,三星剛好遇到「設計危機」,該公司高層因此決定非法利用他們的智慧型手機發財。三星律師雖承認蘋果產品傑出,但認爲對方不能壟斷四角圓弧的手機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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