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選舉跑票沒挺賴清德遭開除 曾王雅雲黨籍官司勝訴

▲曾王雅雲當時遭開除黨籍,開記者會爲自己辯護。(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南市賴清德在4年半前的九合一大選勝選原本想結合當時佔有多數席次民進黨議長候選人美惠,完全執政,不料有5名民進黨籍市議員跑票。民進黨中央事後開除5人黨籍,其中蔡秋蘭起訴請求確認黨籍存在,一二審均敗訴,但上訴最高法院後,卻罕見的逆轉改判曾王雅雲勝訴確定,黨籍存在。

2014年的九合一大選後,民進黨取得臺南市議員過半席次,再加上成功連任市長賴清德的高人氣,與議長賴美惠尋求連任,本以爲穩操勝券,民進黨議會黨團也做出決議,要求所有議員投票全都亮票,但最後還是5人跑票,結果代表國民黨的李全教竟以29票對26票取得議長寶座

民進黨中央事後下重手,中評會違紀跑票的臺南市議員陳朝來、蔡秋蘭、樑順發、莊玉珠、曾王雅雲等5人開除黨籍,當時的黨主席英文甚至表示,這些黨員屈從利益、背棄理想無法原諒,若未來司法判決確認收賄,將永遠不得再入黨

其中曾王雅雲提出確認黨籍存在之訴,一二審均判決曾王雅雲敗訴,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6日罕見地做出逆轉自爲判決,改判曾王雅雲勝訴確定。最高法院指出,本案不適用2017年公佈施行的《政黨法》,應依當時法律人民團體法》及《民法》相關規定審理。而依照相關法規,開除黨員必須經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實際決議,不得授權其他單位以間接方式行使。民進黨這次以中評會決議的方式開除黨籍,所以程序違法,曾王雅雲的黨籍身分仍存在。由於本案事實明確僅爲適用法律有疑問,最高法院因此不再廢棄發回,自爲改判曾王雅雲勝訴,民進黨黨籍身分仍存在。

當時遭開除黨籍的5人,在本次九合一大選中,僅有蔡秋蘭以無黨籍身分連任成功,曾王雅雲也不幸落選。而蔡秋蘭先前也提出確認黨籍存在之訴,一審駁回、但二審逆轉改判蔡秋蘭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