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女副理竊取人造光源大廠機密 財產1422 萬遭扣押
王姓女行銷副理涉嫌偷取人造光源大廠機密,泄漏給大陸人士,橋頭地院裁定扣押不法所得1422萬餘元。(本報資料照片)
37歲王姓女行銷業務副理任職南科一家人造光源大廠,她在2019年離職前與該公司工程部陳姓女組長勾結,將該廠的商業機密用通訊軟體Line傳給在大陸上海的同夥周姓男子。橋頭地檢署經偵查終結,對王女等3人依營業秘密法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裁定扣押王女的財產1422萬元新臺幣獲准。
檢方指出,查扣的金額巨大,對於以後想要偷取商業機密的不法人士可以發揮嚇阻作用。
王姓女子等3人原本在同一家科技公司A上班,該公司的核心技術爲人造光源等技術,服務行業包括半導體等產業。王女爲了提升B公司的技術,竟在離職前陸續取得A公司的機密資料,讓同夥的大陸人士周男在大陸另成立公司C使用,投標大陸與香港地區各大學研究室與私人企業的標案。
王女還聯繫陳女取得生產部門的一個設計機構圖,由陳女在其住處以繪圖軟體繪製機構圖後,以Line軟體傳送給王男。但王、周不懂專業技術,無法完全複製A公司的儀器與技術,陳女只好再拍照,並附上添加技術說明,再由王女傳送給周男使用,當作B公司的技術突破參考,藉以改良產品。
檢警經查扣王女自制的內部會計帳冊後分析,B、C兩家公司在大陸地區非法使用A公司的營業秘密,銷售產品給大陸與香港地區的大學研究室、私人企業使用,不法所得共1822萬餘元,其中的1422萬餘元由橋頭地方法院裁定扣押。
檢方表示,王女與周男共同犯營業秘密法,意圖在大陸地區使用非法取得的營業秘密罪嫌,陳男則犯營業秘密法之逾越授權重製、泄漏營業秘密罪嫌。全案檢方將依法辦理。
營業秘密橋頭地檢署橋頭地院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