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酒混搭汽水、果汁以爲不會超標? 上路一樣測出酒駕
▲馬男上午喝酒,下午騎車仍被測出酒駕。(圖/記者謝侑霖翻攝,下同。)
工作勞累不少人會喝咖啡提神,也有人選擇喝藥酒,然而藥酒雖有標明含有酒精,但很多人喝了不以爲意,結果被查獲酒駕,警方也提醒,就算拿藥酒混搭椰奶、果汁、汽水等不含酒精成份飲料,還是可能因爲個人體質被測出酒駕。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19日至21日連續3天在北區執行取締酒駕專案路檢勤務,不僅別於夜間執行路檢攔查,更在週六、日連續2天日下午在重要路口設置路檢點加強取締,結果在連續3日嚴格執法下,總計於勤務時段查獲酒後駕車6件,其中酒測值超過0.25mg/L就有4位,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警方調查,4人中有2位是飲用某知名品牌暢銷藥酒,雖然該藥酒在瓶身已經明確標有酒精成分,但仍有部分民衆混調椰奶、果汁、米酒、高粱酒、咖啡、烏龍茶,或沙士、汽水類等碳酸飲料來飲用(俗稱一組),認爲這樣就不會超標,或是覺得白天上班時飲用,等到下班後體內酒精濃度應該不會超過標準,但每個人體質不同,無法輕言斷定。
▼員警實施酒測。
以1月21日15時許遭查獲之馬姓民衆爲例,他在當天9時許在工地飲酒後,一直到下午14時許才騎車上路,但遇上員警攔撿還是心虛,躲到一旁檳榔攤,但還是被測出酒測值達0.26mg/L,雖然他不斷求情,說自己已經等到下午才上路,最後仍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第二分局呼籲,工作中飲用酒精飲料除了可能影響注意力造成職業災害外,事後開車上路也會觸犯酒駕違法(規),建議民衆改用如咖啡或茶類等無酒精飲料協助工作完成,另外接近農曆春節,國人可能在尾牙或年節期間,因公司行號團體舉辦餐敘活動,飲酒機會大增,民衆可先規劃好適當的回家方式,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