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越界盜採海砂 蘇貞昌:船拍賣、人法辦
近年來迭有中國大陸抽砂船在我國海域非法盜採土石,行政院長蘇貞昌29日宣示,對於中國採砂船違法越界盜採海砂絕對依法嚴辦,「船拍賣、人法辦」。行政院會29日也通過修正草案,賦予執法人員更有效嚇阻工具,同時解決沒收船舶或設備的保管問題。
修正草案規定,在我國海域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行爲者加重處罰,提高到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並增訂供犯罪用的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經判決沒收確定,得視需要加以拍賣或變賣,或專案報準妥速處置沒收物。
行政院會29日通過「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及「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行政院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近年來迭有中國抽砂船於我國海域非法盜採土石,破壞臺灣海洋環境與自然生態,侵蝕海洋國土,日前在馬祖海域更變本加厲,數量多到幾近圍島,海巡艦艇今年迄今,驅離中國抽砂船就已達近4,000艘次。
蘇貞昌指示,內政部、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也請法務部、海委會、國防部及內政部等各有關單位通力合作,嚴格執法,持續加強盜採熱點周邊海域巡防勤務,守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