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區被劃入太陽能施設區域 口湖漁民赴議會陳情
口湖養殖漁業生產區百名漁民到議會拉白布條,陳情反對設置太陽能板。(周麗蘭攝)
口湖養殖漁業生產區百名漁民到議會拉白布條反對設置太陽能板。(周麗蘭攝)
縣議會議長沈宗隆(持麥克風者)與多名縣議員接受陳情,承諾爲漁民發聲。(周麗蘭攝)
雲林縣口湖鄉是全國唯一設置八大養殖區的鄉鎮,許多年輕人回鄉投入養殖,去年政府推動綠能政策,把養殖區畫入綠能施設區域範圍,造成養殖戶與太陽能業者搶地,口湖鄉養殖漁民14日早上前往縣議會陳情呼籲依法廢止已核發容許的同意函,及停止宜梧滯洪池南池辦理太陽能系統發電計劃。
口湖下侖養殖漁業生產區主委許順雄指出,漁業署近年投入數億元改善口湖養殖區的設施,設置海水統籌供應系統,農委會未現勘就公告專業海水養殖區納入地層下陷區,得以申請綠能設施。
許順雄表示,可以預見的是太陽能板清洗劑將影響水質,造成養殖戶無法控制的水質變因。
年輕養殖戶王博壕表示,對年輕人影響最大的是承租魚塭的成本從每分地一年8000元漲至4萬元以上,造成養殖戶成本增加,綠能政策已經失控。
一百多名漁民14日上午專程前往縣議會陳情,議長沈宗隆、縣議員蔡孟真、黃文祥、林建鴻、林深、陳俊龍、李建志接受陳情,
蔡孟真表示,今年五月農委會重新公告地層下陷區,未到現場現勘就把應該排除的區域繼續畫入,把真正地層下陷區218公頃排除;宜梧滯洪池南池尚未取許可就進場施工,縣府也未制止。
縣長李進勇答詢表示,農委會把218公頃重疊區已完全排除是否適當,縣府尊重地主意願,若有意願將請公所統籌向農委會申請恢復畫設。至於五月十五日前已送案的太陽能設置案,縣府原本已停止受理審查,但農委會函覆應依照程序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