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時評·法治網事①】以法護網 護的是億萬網民的合法權益

(原標題:【央廣時評·法治網事①】以法護網 護的是億萬網民的合法權益)

編者按:今年,我國迎來全功能接入互聯網30週年。回首中國互聯網走過的30年,既是技術和應用飛速發展的30年,也是網絡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的30年。今年6月,中央網信辦網絡法治局發佈《中國網絡法治三十年》白皮書。結合白皮書內容,央廣網策劃推出系列評論文章《央廣時評·法治網事》,與您共同梳理總結30年來我國網絡法治建設的成果和經驗。

網絡空間是億萬民衆共同的精神家園。最新的《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10.92億人,較2022年12月新增網民2480萬人,互聯網普及率達77.5%。可見,我國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網絡已深深嵌入每個人的日常生活。然而,在爲人們帶來便利和機遇的同時,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也催生了一些新形勢、新問題,網絡犯罪手段日益翻新,網絡詐騙、網絡謠言、網絡暴力等違法行爲層出不窮,不僅破壞網絡空間生態,還給網民的財產安全、名譽權等帶來極大威脅。

究其原因,一方面,網絡空間的隱匿性淡化了信息發佈者的責任感和自我約束力,造成短視頻造假套路層出不窮。另一方面,個別平臺企業、社交媒體因流量變現需求,導致內容審覈機制不嚴,縱容了部分用戶發佈低俗、無價值甚至有害的信息。譬如,多名百萬級網紅此前在平臺上公然炫富,宣揚拜金主義的錯誤價值觀,對整個社會風氣帶來不良影響;再有,以“涼山孟陽”爲代表的“系列網紅直播帶貨案”,打着助農旗號,故意消費廣大網友的同情心,在直播帶貨過程中虛假宣傳,涉案數額巨大,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影響……

諸多網絡環境亂象唯有通過法律的有力制裁和堅決威懾,才能得到有效遏制。當前,我國已制定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以及《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明確網絡信息內容傳播規範和相關主體的責任,爲治理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違法信息提供了法律依據。去年年底,公安部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起草《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徵求意見稿)》,對電信網絡詐騙這一嚴重的社會公害進一步建立健全聯合懲戒制度。同時,我們也關注到隨意打賞、誘導消費、內容涉黃等問題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成長環境產生的負面影響。爲保障和引導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網絡,我國出臺了第一部專門性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綜合立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結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和網絡空間的規律特點,就規範網絡信息內容、保護個人信息、防治網絡沉迷等作出明確規定。

治理網絡空間絕非一朝一夕之功,也絕非單打獨鬥可以解決的問題,需要法律法規的震懾力,更需要來自社會方方面面,包括政府部門、平臺企業、媒體機構、社會公衆在內的各方主體共同參與,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推進互聯網行業領域深度整治,我們就必須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對失責單位及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懲戒;要建立一體化“打防管控”模式,通過加強執法協作、黑灰產整治、企業自查整改等機制建設,健全完善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總而言之,我們要以法護網、建章立制、明確規則,形成多主體全鏈條的保護合力,維護清朗網絡空間。(央廣網特約評論員 李勤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