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方儒》管管網路APP
歐盟推出GDPR政策規範後,成功控管網路平臺不再濫用消費者個資與隱私,加上臉書數據門事件,大家才發現美國作爲世界網路產業強權,其實在網路監管的預設寬鬆立場,就跟槍枝管制法案總是難以過關一樣。
前政務委員蔡玉玲在Uber爭議後即與我談到,在虛擬世界中美國始終是大力擴張的強權,大部分網路產值都被美國公司賺走了,更嚴重的是,數據資料的歸屬與利用,「美國當然希望所有的國家在網路上都能開放,也透過經貿談判要求其他國家解除限制,越來越多國家意識到這些問題的重要性,尤其是歐盟!」
的確,中、美網路列強「使用」用戶個資稀鬆平常,巨頭們仰賴着大數據介接人工智慧精準分析,源源不絕貢獻出高額獲利與市值。反倒是歐洲,錯失網路產業發展20年來,對於網路平臺的監管越來越顯客觀中立,Google剛剛就被歐盟以安卓系統涉及壟斷罪名,罰款高達1545億臺幣。
臉書在歐洲市場的月活躍用戶也出現首度下滑,加上股價一夕狂跌24%,市值蒸發3.6兆臺幣,這相當於2.5個鴻海市值!臉書財務長維納就明白指出,臉書歐洲成長趨緩就是因爲GDPR的施行,對用戶個資蒐集的規範趨於嚴格,造成粉專廣告難以精準投放給受衆。
對比臺灣,在行動網路各大產品與服務中,同樣與歐盟各成員國一樣,深陷「被殖民」的窘境。airbnb也是臺灣觀光客的最愛,Uber與UberEATS仍在積極擴張,Obike滿街爬爬走,安卓平臺老少通吃,更不用說Facebook與LINE的高黏着度。臺灣人向來願意爲手機軟體與服務花錢,以Google Play的付費總額來看,臺灣近年一直是全球前5大市場。可惜的是,臺灣前10大下載量APP,沒一個是臺灣人自己做的。跨國巨頭們眼見Uber爭議與高額罰單,有的甚至連公司實體都不設立,或者是以極受爭議的代理模式設立。APP中的大把金流透過信用卡境外付款,他們早已賺到大把新臺幣。
這也難怪,從大數據到共享經濟,從手機遊戲到人工智慧,還是這些跨國網路巨頭們說了算,面對無國界的平臺戰爭,臺灣行政與立法體系管或不管,都顯得蒼白無力。
關鍵在於選擇要在哪裡做生意,就要接受哪裡的法治,總部設在新加坡的Obike,最近就選擇不向新加坡交通管理局申請營運執照,破釜沉舟退出新加坡。
臺灣在行動網路軟體產品與服務被殖民的事實已難改變,打造網路強國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但政府必須仿效歐盟,在行政與立法上保持客觀與中立,該管就要管,該罰就要罰,否則未來2到3年,流失的稅基會以倍數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