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酥雞徵才訊息寫「限女性」的代價...開罰30萬起跳!
▲一家汽車銷售公司的徵才布條寫上,誠徵銷售專員挑戰百萬年薪(女性尤佳)。(圖/高雄市勞工局提供)
高雄一間汽車銷售中心拉布條徵才,特別括號「女性尤佳」,但這樣「限女性」字眼代價可不小,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30萬元起跳,商家受罰後常大喊誇張,一年賺的錢,罰一次就沒了,高雄市勞工局表示,除了針對個案商家加強法律輔導外,還是希望大小公司行號謹慎用字,避免觸法受罰。
汽車銷售公司徵才布條上寫着誠徵銷售專員挑戰百萬年薪,後頭還括號註記「女性尤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長王秋冬表示,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七條規定,僱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不得因性別有差別待遇。
▲許多徵才廣告因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受罰。(圖/高雄市勞工局提供)
還有一家業者打出「誠徵桌邊女公關」,同樣違法,局長王秋冬提供去年數據表示,勞工局去年光受理有關就業歧視檢舉陳情就高達70件,最後做出裁罰則有17件,王秋冬進一步指出,違反就業歧視規定,低銷就從30萬元起跳,商家受罰後常大喊誇張,一年賺的錢,罰一次就沒了,但勞工局僅能依法行政。
局長王秋冬引近期某鹽酥雞攤商在臉書刊登徵才訊息註明「限女性」,攤商到案時強調,因油炸工作區味道過重,導致員工不勘負荷離職,只好自己處理油炸,再徵聘女性員工協助點餐與包裝,經人告知有違法之虞後就無再刊登,沒想到還是遭蒐證檢舉,攤商感到十分無奈。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圖/高雄市勞工局提供)
王秋冬也提到,實務上違法樣態多發生在商家員工數不多、個案工作型態特殊、法遵能力薄弱等商家上,勞工局礙於法律必須依法行政,相關個案僅能設法從寬處置,並循正式管道向中央反映改善之道,但相關規定未修改前,勞工局除針對個案商家加強法律輔導外,還是希望大小公司行號謹慎用字,避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