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壽縣福宏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罰款 4.8 萬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延壽縣福宏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被哈爾濱市延壽生態環境局罰款。
據公告內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
延壽縣福宏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構成了違規行爲。被罰 款人民幣4萬8000元整。
行政相對人名稱延壽縣福宏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行政相對人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30129MA1BCMJ05K法定代表人華志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哈環罰〔2024〕16240003號違法行爲類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違法事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處罰類別罰款處罰內容罰款人民幣肆萬捌仟元整罰款金額(萬元)4.8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無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無處罰決定日期2024-08-01處罰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7-08-01處罰機關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