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修法三讀通過 民團「含淚接受」點出4隱憂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菸害防制法」,未全面管制加熱煙載具,臺灣拒菸聯盟表示只能含淚接受、持續監督。(本報系資料照)

全球134國煙盒警示圖文面積排行顯示,臺灣50%排名倒數第15。(臺灣拒菸聯盟提供)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菸害防制法」,全國家長會長聯盟暨臺灣拒菸聯盟認爲,修法結果和民團訴求仍有明顯落差,並點出4大隱憂,包括圖文警示比例過低、未禁止所有加味煙、「健康風險評估」一詞恐誤導民衆,以及未全面管制加熱煙載具,對於修法結果只能含淚接受,並持續監督政府確實執法,避免新興煙品危害下一代。

臺灣拒菸聯盟表示,衷心感謝林爲洲委員主持5次朝野黨團協商,加上林奕華委員、吳玉琴委員及陳椒華委員的堅持力挺,全力阻擋國健署一度聲稱「加熱煙載具應視3C產品管理」的荒謬作法,讓加熱煙載具未來無法進行廣告、宣傳、自動販賣、網購郵購、開架展示,也限制購買年齡,不讓臺灣淪爲加熱煙品廣告的新樂園。

然而,由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文暗藏許多漏洞,爲了保護國人及下一代的健康,臺灣拒菸聯盟強調,必將繼續且更小心翼翼的監督政府執確實執法,以防止新型煙品危害下一代。

臺灣拒菸聯盟點出「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內藏的4大隱憂:

首先是煙盒印製警示圖文方面,原本政院版提出85%,被民進黨委員砍到剩50%,歷經16年的修法,讓臺灣從全球134個執行菸害警示圖文的國家中,排名倒數第四「躍升」爲倒數第十五,在全球仍處落後地位。

其次是加味煙方面,原本政院版正面表列「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口味煙品」,被改爲「煙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民團強烈擔心,只要煙商一施壓,難保國健署又棄械投降,不敢禁止或存在模糊空間,令人遐想而不作爲。

第三,國健署堅持使用「健康風險評估」一詞,但世界衛生組織已指出這是是誤導性的文字,立法委員也強烈反對,但國健署仍堅持不改用「煙品上市審查」,恐成日後菸害防制大隱憂;且國健署目前無法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的初步版本,不知道國健署何來的堅持?還是喊喊口號,根本是假風險評估之名,而行開放之實。

第四是加熱煙載具管理方面,根據世衛決議「加熱煙載具應比照煙品管理」是最明確易執行的方式,但國健署偏偏不採納,還堅持採逐條研議修訂,不但造成協商過程冗長繁瑣,最後禁止加熱煙品載具廣告促銷,但是加熱煙載具包裝卻無須印製健康警示圖文,等於載具規範只做半套,難道保護國人的健康也做半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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