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投抵 今年可增列教育訓練費用
去年財經兩部共同修訂「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部分條文,新增專門從事研究發展工作全職人員參與研究發展專業知識之教育訓練費用,KPMG安侯建業提醒,企業可於今年辦理109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開始適用投資抵減優惠。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會計師葉建郎表示,教育訓練費用範圍包括師資之鐘點費及旅費、受訓員工之旅費及繳交訓練單位之費用、教材費、保險費、訓練期間伙食費及場地費。除自行辦理外,亦包括委託辦理及聯合辦理。
營利事業若要適用此租稅優惠,需檢附教育訓練項目明細表、參訓人員名冊及執行情形等並同其他支出項目之有關文件,先向經濟部提交申請資格及研發活動認定,再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稽徵機關覈定投資抵減稅額。
葉建郎提醒,企業配合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期間展延一個月,其在6月30日前提交相關文件,符合規定者均可申請適用,惟應留意對於教育訓練支出投資抵減,應爲執行研究發展計劃所需要。